2014年宿迁造价员考试公布:免考条件

2014-09-25 11:14:49 字体放大:  

免考条件

(一)持有以下证书之一者可以免考《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1、本省颁发的造价员证书;

2、2009年前取得的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建管局)颁发的预算员证书;

3、原《江苏省工程造价编审专业人员资格证》。

(二)持有外省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报考人员,需先转入江苏后,方可免考《工程造价基础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