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土地估价师考试《案例与报告基础》练习题五

2014-09-22 14:46:59 字体放大:  

2015年土地估价师考试《案例与报告基础》练习题五

第二部分估价对象描述及地价影响因素分析

一、估价对象描述

1.土地位置状况

委估地块为××厂用地范围内的一部分,位于××区××大道××号,西临××江、北靠××路、东临××大道、南至××厂,距××大桥约3.5km。

2.土地登记状况

××厂用地为国有划拨用地,用途为工业,土地使用者为××厂。

评估对象为××厂厂区用地的一部分,包括南区、西区、北区三个地块,其对应土地登记状况为:南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号为第××号,图号为××,地号为××,土地总面积为7601m2,其中估价对象勘测定界面积为7477m2。西区和北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号为第××号,图号为××,地号为××,土地总面积为628319m2,其中待估地块北区勘测定界面积为40108m2,西区勘测定界面积为24449m2。

3.土地权利状况

估价对象土地使用权为××厂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

4.建筑物及地上附着物状况(略)

二、地价影响因素分析

1.一般因素(略)

2.区域因素

(1)位置。评估对象位于××新区××江东岸,距市中心约12km,距××口岸约1km,距××大桥约3.5km。

(2)交通条件(略)

(3)区域性质。由于城市发展的结果,已形成工业和居住混杂的区域。

(4)集聚条件。评估对象周边规划为开发区,有××保税区、××出口加工区、××高科技园区等,工业集聚规模较高。

(5)地块面积及形状。待估地块总面积为72034m2,其中南区7477m2,北区40108m2,西区24449m2。该地块整体形状不规则,西、北区近似长方形,南区近似三角形。

3.个别因素

(1)环境条件。评估对象所在区域附近工厂相对集中,如××化工厂、××煤气厂等,有一定的空气污染。

(2)地质条件。评估地块所在区域,为第四纪地层。该待估地块地质条件对地表工程利用无

影啊。

(3)临江条件。评估地块临××江,有较理想的水运条件。

(4)土地使用权年限。取国家规定的工业用地出让最高年限为50年。第三部分土地估价

一、估价原则(略)

二、评估思路与方法选择

根据此次评估目的和评估价格类型,结合区域土地市场的特点,选择相应的评估方法。近年来,××新区工业用地出让、转让、作价人股等较为活跃,市场价格信息相对丰富,故选用市场比较法。同时根据工业用地的性质,采用成本逼近法评估待估宗地价格。

三、估价过程

(一)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是指在一定市场条件下,选择条件类似或使用价值相同的若干土地交易实例,就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等条件与待估土地进行对照比较,并对交易实例土地价格加以修正,从而确定待估土地价格的方法。该方法基本公式如下:

待估土地价格=交易实例土地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交易日期修正系数×区域因素修正系数

1.比较实例的选择

通过对市场交易实例的调查与分析,选择3个可比性较强的交易实例作为比较实例。

2.比较因素的选择

根据影响工业用地地价的主要因素,结合评估对象和比较实例的差异情况,选择若干比较因素。3.因素条件说明

答案:

土地估价技术报告中存在的主要错误及其致错原因如下:

1.估价目的不能同时有两个目的,如为两个目的,应分别出具报告。

2.地价定义不清,应明确对应的土地用途、使用年期、土地开发程度等内容。

3.需要特殊说明的事项中,待估宗地的土地权属为国有划拨,与后面描述的土地权利状况为国有出让前后不一致,说法有误。

4.土地估价机构盖章栏,没有估价机构负责人的签字。

5.土地登记状况中描述的内容与登记状况不符,此中描述的内容应为土地权利状况的内容。

6.土地权利状况中描述的内容与权利状况不符,此中描述的内容应为土地登记的内容。

7.估价对象的土地使用期限2006年11月19日至2077年11月18日有误,超过了法定最高年限。.

8.估价原则中,缺替代原则、预期收益原则等。

9.在市场比较法中对待估宗地的描述容积率计算有误,应为2.2。

10.市场比较法中,采用物价指数作为地价指数,没有说明理由和依据。

11.比较案例进行交易情况修正,依据不充分,因为法院委托评估的也是正常市场价格,不应进行交易情况修正。

12.市场比较法中没有进行土地使用年期修正,有误。

13.动拆迁费用按当时(2006年5月)的标准计算不妥。应按照估价时点时的拆迁补偿费用水平计算。

14.按估价对象实际的拆迁户数计算动拆迁费用不妥,应按照区域平均拆迁居民密度计算拆迁户数。

15.按估价对象实际的拆迁周期计算利息不妥,应说明该周期是否为社会平均拆迁周期。16.利息率取值有误,2007年2月起,一年期利息率调整为5.31%。

17.因为是法院处置而不计算利润不妥,应计算利润。

18.估价对象出让时间为2006年11月,估价时点为2009年,以合同所载土地出让金作为土地增值收益不妥,应按照估价时点应有的土地增值收益水平计算。

19.扣除2年零8个月的土地增值收益时采用直线折旧方式不妥,应采用年期修正方式,计算公式为:57.18×[1-1/(1+r)67.33]/[1-1/(1+r)70],r为土地还原率。

20.因实际未发生经营收入而不计税费不妥,应按规定计入有关税费。

21.成本逼近法评估结果应作年期修正,修正系数计算公式为:1/[1-1/(1+r)67.33],r为土地还原率。

22.总地价计算有误,应将单价乘以土地面积,而不是建筑面积。

23.附件中缺土地权属来源文件。

24.附件中缺估价对象利用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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