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估价管理基础与法规:我国土地资源的特点
(一)土地面积绝对数量大,相对数量小。虽然我国土地面积居世界第三位,但人均占有土地而积只有11.7亩,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1/3.而且耕地、林地和草地的人均占有量都远低于界平均数,分别为世界平均数的42.4%,11.6%和1/3强。
(二)后备土地资源有限。宜农荒地只有5亿亩,其中可开垦为耕地的仅有1亿亩,而且这1亿亩土地大多分布在边远地区,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障碍。
(三)土地类型多样,山地多于平地。全国山地占33%,高原占26%,丘陵地占10%,三项合计占全国土地面积的69%;盆地占19%,平原占12%,两项合计占全国土地的31%,海拔3000m以上的高山、高原占我国土地面积的25%,不宜于发展农林牧业。
(四)农地分布不均匀。我国右90%以上耕地、林地和水域分布在东南部的湿润、半湿润地区(该区土地面积,与全国的32.2%),其余10%的耕地、林地和水域分布于全国其它67.8%的地区。这种分布格局对我国农业生产的发展不利,形成了东南以农用地为主,西北以特用地为主的两大区域。
(五)森林覆盖率低,我国森林覆盖率为12.7%,美国为34%,原苏联为36%,日本为68%,瑞典为57%,德国为30%,世界平均为22%;人均森林面积我国为1.8亩,美国为22亩,原苏联为50亩,日本为4亩,瑞典为45亩,德国为2亩。无论是森林覆盖率还是人均林地,我国都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也低于门本、德国等人口密度较大的国家。
(六)土地质量较差。在现有的耕地中,有1/3以上为低生产力土地,包括盐地、红壤丘陵地、水土流失地、风沙干旱地和涝洼地等。解放初我国水土流失面积为116万km2(17.4亿亩),虽然至今已治理了40万KM2(6亿亩),但根据卫星测算结果,我国水土流失面积已达150万山(X.5亿亩),仍在不断扩大。目前,全国有1/3的草场处于退化之中,每亩产草量由原来的200kg减少到50—100 kg.我国约有沙漠化土地17万km2,其中:历史上形成的为12万km2,近半个世纪以来形成的为5万km2,还有潜在沙漠化土地15.8万km2,两者共32.8万km2,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3.4%.我国盐碱地估计有5亿亩,农作物单产不足百斤。此外,还有大量的“三废”污染地。
(七)水土资源不平衡。我国水资源总量约为28000多亿M2.长江、珠江、浙、闽、台及西南诸河流域的水量占全国总水量的82.3%,而这些地区的耕地,仅占全国耕地的36%;黄河、淮河及其它北方诸河流域水量约占全国总水量的17%,而耕地却占全国的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