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设备监理师合同管理辅导: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2015-04-08 15:56:06 字体放大:  

2015年设备监理师合同管理辅导: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包括合同解除、合同履行等六种情形。

合同解除分为协议解除与单方解除,单方解除又分为约定解除与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②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③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④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⑤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导致合同终止的原因《合同法》第91条规定,导致合同终止的原因主要有: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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