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注册设备监理师《合同管理》复习:监理服务合同

2015-01-04 17:46:43 字体放大:  

☆8.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P70~71)

权利

1.获取监理服务报酬和费用;

2.行使委托人授予的权力;

3.行使法定权力;

4.赔偿损失的请求权;

5.版权拥有权

义务

1.按约(委托内容)提供监理服务;

2.按约派出监理机构,不随意更换人员;

3.报告(按约/要求/常规);

4.保密;

5.委托人财产的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和移交。

9.监理人的违约责任(P71)

9.1违约责任的表现:

(1)未尽责(过错,包括故意、过失)

(2)越权

9.2免责

(1)承包人自己的原因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或工期拖延。监理人不承担责任。(谁生产谁负责)

(2)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

9.3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按过错责任原则归责

·赔偿损失(限于违约事件造成的;有限额)

10.监理费(包括监理报酬和监理费用)P72

10.1监理报酬: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额外服务的酬金(劳务费)。

10.2监理费用:包括约定的交通费、住宿费、检测设备费、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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