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行业新闻:我国建筑工程施工工法制度诞生始末
建筑师辅导:我国建筑工程施工工法制度诞生始末
如今,建筑业经常有人提到工法一词。那么,什么是工法?我国的工法制度是如何建立起来的?工法一般都包含哪些内容?工法对于建筑业有什么。
好处?就此,笔者专门走访了我国首批推行工法制度的试点单位之一—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北京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的一些老职工。这些建筑企业老职工以自己的亲身经历,给笔者讲述了发生在20多年前的故事。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科技质量部的孙合祥,当年曾经在企业科技处负责过技术情报工作。据他回忆,上世纪80年代,国家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在云贵高原上建设鲁布革水电站,其中部分工程项目实行国际招标。当时许多外国工程公司纷纷进入我国参与投标,最终是日本企业签下了工程合同。在日本人凭借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完善的施工工法按时保质地完成施工任务以后,日本人开创的施工工法制度引起了有关部门的注意。
1987年,原建设部在以推广鲁布革工程经验为主题的全国施工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实施项目法施工的概念。后来,有关领导多次建议在我国建筑业推行工法制度,于是在1989年,原建设部下发了《施工企业实行工法制度的试行管理办法》。为了执行新办法,有关部门决定,北京市建筑工程总公司与其他17个大型建筑企业一起,作为第一批工法编制试点单位,着手进行工法编制工作。
那么,什么是工法呢?工法究竟包括哪些内容?北京建工集团下属某企业一位老职工告诉笔者,所谓的工法,其实是指以工程为对象,以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它既是企业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企业技术水平和施工能力的重要标志。工法分为国家级(一级)、省(部)级(二级)和企业级(三级)三个等级。完整的工法应包括形成过程、适用范围、技术原理、工艺流程、操作要点、机具设备、劳动组织、质量要求、效益分析、应用实例等内容
据孙合祥介绍,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原北京市建筑工程总公司曾经承接了华侨公寓、方庄居民小区等一大批新型住宅建设项目。这些住宅不但内部结构设计较从前有明显改变,而且房屋开间规模也加大了许多。为了完成施工任务,一线技术人员曾经在没有规范标准的情况下,针对工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研究出多项新工艺、新技术。由于有一定的技术资源储备,所以,当1989年公司作为第一批工法编制试点单位开始 编制正规工法时,这些资源派上了用场。孙合祥说:“记得当时我们公司由副总经理亲自挂帅,总工程师和科研室主任直接牵头,各分公司纷纷成立了以科研室为主的编制小组。大家将各分公司近年来应用新技术的成功案例进行集中,系统总结成文后上报到公司科技处,科技处再进行甄别筛选,然后将有价值、符合工法制度编制要求的内容进行整理改编,最后将完整的资料汇总至上级单位。我们公司编制出的第一批工法包括无黏结预应力混凝土上梁板结构工法,大开间板式楼大模板工法,预应力薄板叠合楼板工法,大吨位网壳(架)高空滑移施工工法,套管式轴向挤压钢筋接头工法,锥螺纹钢筋接头工法等。这些工法全部诞生于生产一线,曾经解决过许多建设项目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在工艺技术符合设计要求的同时,还获得过市级以上的科技成果奖。所以,工法上报至原建设部后,很快便得到认可,并且于1990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普及。施工工法制度的确立,有力地推动了整个建筑行业的技术进步,对修订技术标准、完善施工规范起到了促进作用。我们公司就曾利用上述工法,成功地完成了北京西客站北站房东侧门楼、西侧网架和后来大批重点工程项目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