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面图
a.两端轴线编号,立面转折较复杂时可用展开立面表示,但应准确注明转角处的轴线编号;
b垂直爬梯、室外空调机隔板、阳台、栏杆、台阶、坡道、花台、雨篷、烟囱、勒脚、门窗、幕墙、洞口、门头、雨水管,以及其他装饰构件、线脚和粉刷分格线等,以及关键控制标高的标注,如屋面或女儿墙标高等;外墙的留洞应注尺寸与标高或高度尺寸 (宽x高x深及定位关系尺寸);
c.平、削面未能表示出来的屋顶、檐口、女儿墙、窗台以及其他装饰构件、线脚等的标高或高度;
d.在平面图上表达不清的窗编号;
e.各部分装饰用料名称或代号,构造节点详图索引;
f.图纸名称、比例;
g.各个方向的立面应绘齐全,但差异小、左右对称的立面或部分不难推定的立面可简略;内部院落或看不到的局部立面,可在相关剖面图上表示,若剖面图未能表示完全时,则需单独绘出。
剖面图
a.剖视位置应选在层高不同、层数不同、内外部空间比较复杂,具有代表性的部位;建筑空间局部不同处以及平面、立面均表达不清的部位,可绘制局部削面。
B.墙、柱、轴线和轴线编号。
c.剖切到或可见的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如室外地面、底层地(楼)面、地坑、地沟、各层楼板、夹层、平台、吊顶、屋架、屋顶、出屋顶烟囱、天窗、挡风板、檐口、女儿墙、爬梯、门、窗、楼梯、台阶、坡道、散水、平台、阳台、雨篷、洞口及其他装修等可见的内容。
d.高度尺寸
外部尺寸:门、窗、洞口高度、层间高度、室内外高差、女儿墙高度、总高度;
内部尺寸:地坑(沟)深度、隔断、内窗、洞口、平台、吊顶等。
e.标高
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的标高,如地面、楼面(含地下室)、平台、吊顶、屋面板屋面檐口、女儿墙顶、高出屋面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屋面。
特殊构件等的标高,室外地面标高。
F.节点构造详图索引号。
g.图纸名称、比例。
详图
a.内外墙节点、楼梯、电梯、厨房、卫生间等局部平面放大和构造详图;
b.室内外装饰方面的构造、线脚、图案等;
c.特殊的或非标准门、窗、幕墙等应有构造详图。如属另行委托设计加工者,要自制立面分格图,对开启面积大小和开启方式,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方式、预埋件、用料材质、颜色等作出规定;
d.其他凡在乎、立、剖面或文字说明中无法交待或交待不清的建筑构配件和建筑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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