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题型二:合同管理与进度控制相结合
主要是基于网络计划基础上的索赔问题(112-122)
2A320022 熟悉流水施工方法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
2A320023 熟悉网络计划方法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
2A320024 了解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与调整
考生一定要熟练掌握双代号网络计划中关键线路、关键工作、计划工期、总时差的计算以及与索赔问题的结合。
关键线路(即关键工作)(网络工期)的确定(重点掌握) | 可根据两点: ① 从起点节点到终点节点为止,线路时间最长(要求考生重点掌握); ② 当T计划=T计算后,总时差均为零的线路(另有“标号法”) |
总时差的概念与计算(重点掌握) | 总时差:某工作在不影响总工期的前提下所具有的机动时间某工作的总时差=该工作自由时差+紧后工作总时差得最小值(后另有“标号法”) |
索赔(重点掌握合同索赔问题与网络计划的结合) | 1. 索赔的概念:有合同的双方,在履行合同时,有损失发生,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风险的一方要求另一方补偿的经济行为。 2. 索赔成立的条件(一般站在承包商的角度:损失已经发生;损失不是承包商的责任和应承担的风险;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了索赔) 3. 索赔的内容(工期与费用)工期:业主的责任且与总时差比较,超出总时差的部分可顺延费用:属业主的责任,可补偿费用。在计算人工费时要注意窝工状态和工作状态;在计算机械费时要注意是自有机械还是租赁机械,同时还要区分工作状态还是窝工状态) 4. 索赔原则:甲方导致——----C+T 不可抗力导致——T 乙方自己导致——0 |
双代号时标网络图 | |
双代号时标网络计划特点及适用范围 | 优点:时间参数一目了然;可以据图进行资源优化与调整;时间可以不计算而直接在图上反映 适用范围:适用于作业计划或短期计划的编制和应用 |
确定关键线路 | 规则:从终点到起点没有波线(自由时差)的线路 |
识读相关参数 | 1. 持续时间 2. 最早开始时间 3. 最早完成时间 4. 自由时差 5. 总工期 |
实际进度前锋线 | 施工进度检查工具:实际进度前锋线,前锋线落在计划线的左侧,说明进度延误;落在计划线的右侧,说明进度提前 |
教材案例摘选
P120 案例 2A320024-2(时标网络计划)
典型考题解析
案例一
背景资料
某办公楼工程,建筑面积 5500m2,框架结构,独立柱基础,上设承台梁,独立柱基础埋深为 1.5m,地质勘察报告中地基基础持力层为中砂层,基础施工钢材由建设单位供应。基础工程施工分为两个施工流水段,组织流水施工,根据工期要求编制了工程基础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并绘出施工双代号网络计划图,如下图所示:
在工程施工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土方 2 施工中,开挖后发现局部基础地基持力层为软弱层需处理,工期延误 6天。
事件二:承台梁 1 施工中,因施工用钢材未按时进场,工期延期 3 天。
事件三:基础 2 施工时,因施工总承包单位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返工致使工期延期5 天。
问题:
1.指出基础工程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写出该基础工程计划工期。
2.针对本案例上述各事件,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可以提出工期索赔,并分别说明理由。
3.对索赔成立的事件,总工期可以顺延几天?实际工期是多少天?
4.上述事件发生后,本工程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是否发生改变,如有改变,请指出新的关键线路,并在答题卡上绘制施工实际进度横道图。
答案:
问题 1:根据总时差为零的线路为关键线路的判定原则,关键线路为:①→②→③→④→⑤→⑥,计划工期为:3+7+7+3=20 天
问题 2:事件一,施工总包单位可提出工期索赔,因为属于建设单位应承担的责任,而且延误时间超过了工作的总时差。
事件二,不可以提出,因为虽属建设单位的责任,但延误的时间未超过总时差。
事件三,不可以提出,因为属于总包单位的责任。
问题 3:总工期可顺延:6-4=2 天。实际工期为:27 天。
问题 4:关键线路发生变化,新的线路为:①→②→④→⑤→⑥
案例二
背景:
某建筑工程,建筑面积 3.8 万 m ,地下一层,地上十六层。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与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期 600 天。合同约定工期每提前(或拖后)1 天奖励(或罚款)1 万元。乙方将屋面工程的劳务进行了分包,分包合同约定,若造成乙方关键工作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分包方应赔偿损失 1 万元。主体结构混凝土施工使用的大模板采用租赁方式,租赁合同约定,大模板到货每延误一天,供货方赔偿 1 万元。乙方提交了施工网络计划,并得到了监理单位和甲方的批准。
网络计划示意图如下所示: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基础底板防水工程施工时,因特大暴雨突发洪水原因,造成基础工程施工工期延长5天,因人员窝工和施工机械闲置造成乙方直接经济损失 10 万元。
事件二,主体结构施工时,大模板未能按期到货,造成乙方主体结构施工工期延长 10 天,乙方向模板方要求补偿损失 20 万元。
事件三,屋面工程施工时,乙方的劳务分包方不服从指挥,造成乙方返工,屋面工程施工工期延长 3 天,直接经济损失 0.8 万元。
事件四,中央空调设备安装过程中,甲方采购的制冷机组因质量问题退换货,造成乙方设备安装工期延长 9 天,直接费用增加 3 万元。
事件五,因为甲方对外装修设计的色彩不满意,局部设计变更通过审批后,使乙方外装修晚开工 30 天,直接费损失 0.5 万元。
其余各项工作,实际完成工期和费用与原计划相符。
问题:
1.用文字或符号标出该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
2.指出乙方向甲方索赔成立的事件,并分别说明索赔内容和理由。
3.分别指出乙方可以向大模板供货方和屋面工程劳务分包方索赔的内容和理由。
4.该工程实际总工期多少天?乙方可得到甲方的工期补偿为多少天?工期奖(罚)款是多少万元?
5.乙方可得到各劳务分包方和大模板供货方的费用赔偿各是多少万元?
【答案】:
问题 1:线路 1 持续时间之和:1→2→3→8 (420 天)
线路 2 持续时间之和:1→2→3→4→6→8 (600 天)
线路 3 持续时间之和:1→2→3→4→5→7→8 (550 天)
线路 4 持续时间之和:1→2→3→5→7→8 (540 天)
所以该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为:①→②→③→④→⑥→⑧
问题 2:索赔成立的有事件一、事件四、事件五。事件一,按不可抗力处理,又是在关键线路上,所以只赔工期 5 天,不赔费用。事件四,安全是甲方的责任,也是在关键线路上,所以可赔工期 9 天,还可赔费用 3 万元。事件五,是甲方的责任,但工作不在关键线路上,有时差存在(时差值为:600-550=50 天),没有超出时差,所以只赔费用,不赔工期。
问题 3:乙方可向模板供应商索赔 10 万元,乙方可向劳务分包索赔 0.8 万元;因为它们之间有合同关系,而且责任不在乙方,索赔成立。
问题 4:实际总工期为:600+24=624 天,乙方可得到甲方的工期补偿为:5+9=14 天,工期罚款为:1 万元×10 天=10 万元。
说明:实际延误的时间 24 天=5+9+10(事件二),其中事件三虽延误,但没有超出总时差(TF=600-540=60 天)。
问题 5:乙方可向模板供应商索赔 10 万元, 乙方可向劳务分包索赔 0.8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