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珠海市二级建造师考后提交报名资料通知

2014-10-18 11:53:46 字体放大:  

关于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提交报名资料的通知

珠海报名点考生:

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及合格标准已公布,现将有关交表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00分

60分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20分

72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公路工程

均为120分

66分

水利水电工程

66分

市政公用工程

66分

建筑工程

66分

矿业工程

66分

机电工程

66分

如您已达到合格标准,请按照报考文件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审核。

二、提交报名资料时间和地点

网上报名时选择“珠海报名点”的考生,请于2014年10月20日至10月22日期间(共三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香洲区兴华路156号一楼考试院前台提交资料。

地址:香洲家乐福对面200米,可乘坐K2路、18路、55路、68路公交车到“城市广场”站。

三、提交材料清单

1.《资格报名表》或《增考专业》(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考生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蓝底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所在单位已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5.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符合“增考专业”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四、注意事项

按照省考试局要求,对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申请;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