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定我区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复函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厅《关于商定我区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函》(桂建函〔2014〕986号)收悉,我办同意贵厅的意见,确定我区2014年度二级别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如下表:
科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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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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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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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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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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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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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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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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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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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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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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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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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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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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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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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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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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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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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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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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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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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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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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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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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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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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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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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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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函复
201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