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矿业工程》知识点(10)

2015-02-16 21:08:00 字体放大:  

4.安全事故等级在复习时应注意哪些?

根据2007年4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93号令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矿业工程施工中,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上述事故等级划分应以最新的条例为准,复习和考试中要注意。

5.关于矿山瓦斯和煤尘灾害预防的内容复习应注意哪几点?

矿山瓦斯和煤尘灾害预防是煤炭矿山特有的灾害和事故,对于整个矿业工程专业来讲,该部分的通用性不强,尤其是冶金、建材等矿山建设,因此,在复习中主要应注意:

(1)对瓦斯灾害,明确瓦斯的主要成分、瓦斯浓度的限制指标,可能引燃或引爆瓦斯的行为,预防瓦斯爆炸的主要措施。对于工作面掘进放炮、机械设备配备要求、电器设备防爆要求、矿井杂散电流的防治有所了解,熟悉瓦斯的检查与监测及管理主要要求。

(2)对于煤尘灾害,了解煤尘爆炸灾害的原因,多数情况是瓦斯爆炸引起煤尘爆炸,应防治井下明火,加强通风分除尘工作。

相关推荐:

2015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矿业工程》知识点汇总

2015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市政工程》知识点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