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解析(14)

2015-03-28 13:58:56 字体放大:  

违约责任考点解析

归责原则:违约责任实行严格责任原则。有违约行为即构成违约责任,只有存在免责事由时才可以免除违约责任。

承担违约责任的基本形式(法定责任形式)

1)继续履行

2)赔偿损失

3)采取补救措施

金钱债务都可以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的例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补救措施: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

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违约金的调整:约定的违约金低于 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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