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考点(8)
建设工程保险制度
一、建设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1.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引起的财产损失
2.投保人: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
被保险人:工程承担一定风险的有关各方,业主,工程所有人,承包,分包,技术顾问等
3.保险期限:工程动工或设备运抵之时起始,至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用时终止。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
一、法律责任的基本种类
违宪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国家赔偿责任
二、民事责任的种类和承担方式
1.民事责任种类:违约、侵权责任(民---民)
2.建设工程民事责任的主要承担方式:返还财产、修理、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
三、行政责任的种类和承担方式
1.行政处罚(官--民):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行政拘留
2.行政处分(官--官):警告、记过、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违法是失职行为
四、刑事责任的种类和承担方式
1.承担方式:刑罚(国家--罪犯)
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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