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一级建造师辅导资料:施工质量事故的预防

2013-03-28 12:05:48 字体放大:  

 以下是威廉希尔app 为您推荐的关于2013年一级建造师辅导资料:施工质量事故的预防的内容,希望在您备战一级建造师时给予您帮助!

 1Z204052 施工质量事故的预防

施工质量事故的预防,要从寻找和分析可能导致施工质量事故发生的原因入手,抓住影响施工质量的各种因素和施工质量形成过程的各个环节,采取针对性的有效预防措施。

一、施工质量事故发生的原因

施工质量事故发生的原因大致有如下四类:

1.技术原因

2.管理原因

3.社会、经济原因

4.人为事故和自然灾害原因。

二、施工质量事故预防的具体措施

(一)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

(二)认真做好工程地质勘察

(三)科学地加固处理好地基

(四)进行必要的设计审查复核

(五)严格把好建筑材料及制品的质量关

(六)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

(七)加强施工过程的管理

(八)做好应对不利施工条件和各种灾害的预案

(九)加强施工安全与环境管理

1Z204053 施工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

一、施工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

(一)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

(二)有关合同及合同文件

(三)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档案

(四)相关的建设法规

二、施工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

施工质量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如图IZ204053所示。

 

\

 

(一)事故调查

调查结果要整理撰写成事故调查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事故情况;事故发生后所采取的临时防护措施;事故调查中的有关数据、资料;事故原因分析与初步判断;事故处理的建议方案与措施;事故涉及人员与主要责任者的情况等。

(二)事故的原因分析

对调查所得到的数据、资料进行仔细的分析,去伪存真,找出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制定事故处理的方案

在制定事故处理方案时,应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可行、不留隐患、经济合理、具有可操作性、满足建筑功能和使用要求。

(四)事故处理

处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事故的技术处理,以解决施工质量不合格和缺陷问题;事故的责任处罚,根据事故的性质、损失大小、情节轻重对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五)事故处理的鉴定验收

质量事故的处理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是否依然存在隐患,应当通过检查鉴定和验收作出确认。事故处理后,必须尽快提交完整的事故处理报告,其内容包括:事故调查的原始资料、测试的数据;事故原因分析、论证;事故处理的依据;事故处理的方案及技术措施;实施质量处理中有关的数据、记录、资料;检查验收记录;事故处理的结论等。

三、施工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

1.质量事故的处理应达到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生产和使用要求、施工方便、经济合理的目的;

2.重视消除造成事故的原因,注意综合治理;

3.正确确定处理的范围和正确选择处理的时间和方法;

4.加强事故处理的检查验收工作,认真复查事故处理的实际情况;

5.确保事故处理期间的安全。

四、施工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方法

(一)修补处理

当工程的某些部分的质量虽未达到规定的规范、标准或设计的要求,存在一定的缺陷,但经过修补后可以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又不影响使用功能或外观的要求时,可采取修补处理的方法。例如,某些混凝土结构表面出现蜂窝、麻面,经调查分析,该部位经修补处理后,不会影响其使用及外观;对混凝土结构局部出现的损伤,如结构受撞击、局部未振实、冻害、火灾、酸类腐蚀、碱骨料反应等,当这些损伤仅仅在结构的表面或局部,不影响其使用和外观,可进行修补处理。再比如对混凝土结构出现的裂缝,经分析研究后如果不影响结构的安全和使用时,也可采取修补处理。例如,当裂缝宽度不大于0.2mm时,可采用表面密封法;当裂缝宽度大于0.3mm时,采用嵌缝密闭法;当裂缝较深时,则应采取灌浆修补的方法。

(二)加固处理

主要是针对危及承载力的质量缺陷的处理。通过对缺陷的加固处理,使建筑结构恢复或提高承载力,重新满足结构安全性与可靠性的要求,使结构能继续使用或改作其他用途。例如,对混凝土结构常用加固的方法主要有:增大截面加固法、外包角钢加固法、粘钢加固法、增设支点加固法、增设剪力墙加固法、预应力加固法等。

(三)返工处理

当工程质量缺陷经过修补处理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或不具备补救可能性,则必须采取返工处理。例如,某防洪堤坝填筑压实后,其压实土的干密度未达到规定值,经核算将影响土体的稳定且不满足抗渗能力的要求,须挖除不合格土,重新填筑,进行返工处理;某公路桥梁工程预应力按规定张拉系数为1.3,而实际仅为0.8,属严重的质量缺陷,也无法修补,只能返工处理。再比如某工厂设备基础的混凝土浇筑时掺人木质素磺酸钙减水剂,因施工管理不善,掺量多于规定7倍,导致混凝土坍落度大于l80mm,石子下沉,混凝土结构不均匀,浇筑后5天仍然不凝固硬化,28天的混凝土实际强度不到规定强度的32%,不得不返工重浇。

(四)限制使用

当工程质量缺陷按修补方法处理后无法保证达到规定的使用要求和安全要求,而又无法返工处理的情况下,不得已时可作出诸如结构卸荷或减荷以及限制使用的决定。

(五)不作处理

某些工程质量问题虽然达不到规定的要求或标准,但其情况不严重,对工程或结构的使用及安全影响很小,经过分析、论证、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和设计单位等认可后可不作专门处理。一般可不作专门处理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不影响结构安全、生产工艺和使用要求的。

2.后道工序可以弥补的质量缺陷。

3.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合格的。

4.出现的质量缺陷,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

(六)报废处理

出现质量事故的工程,通过分析或实践,采取上述处理方法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或标准,则必须予以报废处理。

更多精彩请点击:  建筑工程考试 > 一级建造师 > 项目管理 > 辅导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