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济宁办理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4-04-29 13:23:11 字体放大: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证书已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我市,现将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方式

网上报名时选择“市直”报名点的考生,由其单位人事科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办理,不对考生个人;网上报名时选择各县市区报名点的考生,将有关材料报所选县市区人社局,经审核汇总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集中办理。

一级建造师专业的考生需交材料到建委人事科,由建委人事科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联系电话:3239861.

二、提交材料

1、办理人身份证;

2、通过人员准考证(或当时报名时的报名审核表)和身份证原件;

3、报名时所持的证书原件(学历证书、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如有遗忘请查看当年报名文件;

4、《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一份(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并盖章)。打印手写都可。

5、考生照片(与准考证同底版,黑白彩色兼可)1寸、2寸各1张(1寸照片粘贴在登记表上,2寸照片粘贴在资格证书上)。如准考证同底版照片没有保存,可去照相馆翻拍准考证上的照片。

三、集中办理时间、地点

2014年5月5日至2014年5月16日期间(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

地址:济宁市人才大厦(火炬路北首)人事考试中心602房间。电话:2967273

四、根据原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文件规定,过期不办视为自动放弃,请有关单位考生相互转告。

附件:

1、合格人员名单

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合格人员名单

2013年度执业药师合格人员名单

2、执(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3、合格人员名单汇总表(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