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临沂一级建造师建筑专业合格证书的领取通知

2014-04-28 10:12:22 字体放大:  

关于办理2013年度执业药师、勘察设计类(仅环保工程师、公用设备暖通空调)、一级建造师(仅建筑工程)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

临沂考区2013年度执业药师、勘察设计类(仅环保工程师、公用设备暖通空调)、一级建造师(仅建筑工程)合格证书已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我市,现将领取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方式

请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人事处统一派人前来领取,不对考生个人发放。

二、提交材料

(1)办证需提交的材料:1.考生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所在单位盖章)一份、3.两寸照片两张(黑白彩色均可),以上材料缺一不可。(2)领取证书时请携带所在部门、单位人事处开具的领取证书介绍信、领取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三、办证材料申报及领取证书时间、地点

办证材料申报及证书领取时间和地点:

2014年4月28日(星期一)——5月28日(星期一)(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地址:北城新区北京路33号人才规划大厦,六楼西侧人事考试中心综合科

电话:0539—8609929

根据原山东省人事厅 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文件的规定,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发放。请有关部门、单位及考生相互转告。

四、办证须知

1、该四类证书用执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且表格用新表,切勿再收报“山东省人事厅制”的表格

2、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市政公用、水利水电及相应专业合格证书,国家尚未下发,请考生耐心等待网站办证通知。

 附件: 1、介绍信格式

  2、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3.合格人员名单

 

临沂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