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2013年《工程经济》考试复习知识点:编制财务报表列报的基本要求

2012-11-13 17:35:07 字体放大:  

 

【编者按】威廉希尔app 小编总结归纳一级建造师2013年《工程经济》考试复习知识点:编制财务报表列报的基本要求,希望对考生备考有帮助。

编制财务报表列报的基本要求中,怎么理解“报表列示项目不应相互抵消”?

答:报表列示项目不应相互抵消是指财务报表中的资产项目和负债项目的金额、收入项目和费用项目的金额一般不能相互抵消,除非会计准则另有规定。资产项目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列示,不属于抵消。非日常活动产生的损益,以收入扣减费用后的净额列示,不属于抵消。

编制财务报表列报的基本要求中,怎么理解“当期报表列报项目与上期报表列报项目应当具有可比性”?

答:当期报表列报项目与上期报表列报项目应当具有可比性的含义是:当期财务报表的列报,至少应当提供所有列报项目上一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以及与理解当期财务报表相关的说明。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发生变更的,应当对上期比较数据按照当期的列报要求进行调整,并在附注中披露调整的原因和性质,以及调整的各项目金额。对上期比较数据进行调整不切实可行的,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不能调整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