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水利水电工程》考点(1)
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勘察工作的程序
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勘察工作分为规划、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技施设计四个勘察阶段。各勘察阶段工作应与相应阶段设计工作深度相适应。
(一)规划阶段
规划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应对河流开发方案和水利水电近期开发工程选择进行地质论证,并应提供工程地质资料。
(二)可行性研究阶段
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应在河流或河段规划选定方案的基础上选择坝址,并应对选定坝址、基本坝型、枢纽布置和引水线路方案进行地质论证,提供工程地质资料。
(三)初步设计阶段
初步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应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选定的坝址和建筑物场地上进行,查明水库及建筑物区的工程地质条件,进行选定坝型、枢纽布置的地质论证和提供建筑物设计所需的工程地质资料。
(四)技施设计阶段
技施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应在初步设计阶段选定的水库及枢纽建筑物场地上,检验前期勘察的地质资料与结论,补充论证专门性工程地质问题,并提供优化设计所需的工程地质资料。技施设计阶段勘察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进行初步设计审批中要求补充论证的和施工中出现的专门性工程地质问题勘察;
2.提出对不良工程地质问题处理措施的建议;
3.进行施工地质工作;
4.提出施工期和运行期工程地质监测内容、布置方案和技术要求的建议;分析施工期工程地质监测资料。
其中,施工地质工作又包括以下内容:
(1)搜集建筑物场地在施工过程中揭露的地质现象,检验前期的勘察资料;
(2)编录和测绘建筑物基坑、地下建筑物围岩的地质问题;
(3)进行地质观测和预报可能出现的地质问题;
(4)进行地基加固和不良工程地质问题处理措施的研究;
(5)进行与地质有关的工程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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