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一级建造师考试《建筑工程》重点(9)

2014-12-29 11:41:57 字体放大:  

5、施工现场防火:

5.1消防器材的配备:

⑴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每100㎡配备二个10L的灭火器;

⑵大型临时设施超过1200㎡的,应有专门的消防桶、黄沙池,且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⑶临时木工间、油漆间等,每25㎡配备一只灭火器

⑷24m高度以上的高层建筑物,应设置高压水泵

5.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现场消防

①施工阶段的消防管理

⑴电焊工、气焊工从事的作业,应有操作证和用火证,用火前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并采取隔离措施,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作业完后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去;用火证当日有效,用火地点变换,应重新办理用火证

⑵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在建筑物内设置宿舍

②易燃仓库的防火要求:仓库或堆料场严禁使用碘钨灯,以防电器设备起火

③电焊、气割场所的防火要求:

⑴焊、割地点距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

⑵乙炔与氧气瓶之间存放时不得少于2米,使用时不得少于5米

⑶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都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⑷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④油漆料库与调料间的防火要求:应有良好的通风,并使用防爆电器设备,禁止一切火源,调料间不得兼作更衣间和休息室

⑤木工操作间的防火要求:⑴应采用阻燃材料搭建⑵严禁吸烟和用明火作业

⑥防火设施的设备要求:⑴应有足够的消防水源,其进水口处不得少于两处;⑵室外消防栓应沿消防车或场内交通道路边缘设置,其间距不得大于5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