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第五章重点(2)

2015-02-02 12:41:09 字体放大:  

2015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第五章重点(2)

12305020 施工节约能源制度

复习要点

在工程建设领域,节约能源主要包括建筑节能和施工节能两个方面。《节约能源法》规定,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依法负责项目审批或者核准的机关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国家鼓励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等节能建筑材料和节能设备,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建筑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遵守建筑节能标准。《循环经济促进法》规定,建筑设计、建设、施工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其设计、建设、施工的建筑物及构筑物采用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的技术工艺和小型、轻型、再生产品。有条件的地区,应当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

国家鼓励、支持节能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示范和推广,促进节能技术创新与进步。采取政府政策引导、资金扶持、价格政策、表彰奖励等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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