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第四章重点(2)
12304020 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制度
复习要点
1.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向选择、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的种类分为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以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劳动者基本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及其他。除了必备条款,劳动合同还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事项。劳动合同有书面、口头和其他形式。
2.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应当履行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通常包括货币工资、实物报酬及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事项以及发生合并或分立的情况,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绚定的内容。劳动合同变更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同的解除,可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劳动者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但必须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前3日)。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也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应符合有关规定。经济性裁员也属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况有:1)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工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劳动合同终止时,在法律规定的某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包工头”用工模式属于非法用工模式。劳务分包企业和劳务派遣单位属于合法用工。但是需要注意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务者应当签订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4.《劳动法》关于劳动保护的规定涉及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社会保险(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及生育保险等)和福利等。
5.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工会代表担任委员会主任。仲裁委员会则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委员会主任。
6.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过程以及劳动保护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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