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一级建造师法规讲义资料(八)
鼓励发展的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
本规定鼓励发展下列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
(一)新型节能墙体和屋面的保温、隔热技术与材料;
(二)节能门窗的保隔热和密闭技术;
(三)集中供热和热、电、冷联产联供技术;
(四)供热采暖系统温度调控和分户热量计量技术与装置;
(五)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及设备;
(六)建设照明节能技术与产品;
(七)空调制冷节能技术与产品;
(八)其他技术成熟、效果显著的节能技术和节能管理技术。
建设工程节能的规定
(一)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中,有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行为的,应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二)从业人员进行节能标准与技术的专业知识培训
(三)节能标准和技术应作为注册师的必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