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一级建造师法规难点解析(五)

2014-08-28 10:19:36 字体放大:  

2014一级建造师法规难点解析(五)

联合体投标

(一)联合投标的涵义

1.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1)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组成

(2)中标后只签订一个承包合同

(二)联合体各方资质条件

1.各方均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2.各方均应具备相应资格条件

3.按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三)共同投标协议

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该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没有附有该协议的联合体投标确定为废标

(四)联合体各方的责任

1.履行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的责任

2.就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不得重复投标

4.不得随意改变联合体的构成

5.必须有代表联合体的牵头人

例题

1.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 )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A.分别

B.共同

C.推选1名代表

D.由承担主要责任的公司

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