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一级建造师法规常考知识点(七)
代理制度
(一)代理的涵义
1.内涵
代理人于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向第三人实施民间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2.三方当事人
(1)被代理人
(2)代理人
(3)代理关系所涉及的第三人
(二)代理的种类
1.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是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授权而进行的代理。
2.法定代理
法定代理是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
3.指定代理
指定代理是根据人民法院或者有关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
(三)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责任承担
分为5种代理的责任承担
1.授权不明确——被代理人承担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无权代理——代理人承担责任
3.代理人不履行职责——代理人承担责任
4.代理事项违法——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5.转托他人代理——一般代理人承担,特殊情况除外
(四)代理的终止
1.委托代理终止
(1)代理期满或完成;
(2)取消代理关系;
(3)代理人死亡;
(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一方或两方的机构终止。
2.法定代理终止
(1)被代理人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2)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指定代理的单位取消指定;
(5)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