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工程监理概要三

2014-11-24 15:34:45 字体放大:  

2015年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工程监理概要三

监理的任务、方法、作用、关系及特点

1、 监理的中心任务:控制工程项目目标,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目标。(三控制)

2、 监理的5个基本方法:目标规划、动态控制、组织协调、信息管理、合同管理。(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动态控制)

3、 建设工程监理的4个作用:提高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规范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促使承包商保证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实现建设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

4、 现阶段工程监理的特点:服务对象的单一性;属于强制推行制度——赋予更多的社会责任;具有监督功能;市场准入双重控制。

5、 监理企业与各方主体间的关系:首先与参建各方是平等主体之间关系;与建设单位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与承包商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

6、 所谓建设程序是指一项建设工程从设想提出到决策,经过设计、施工,直至投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内在规律。按照内在规律,投资建设一项工程应当经过投资决策、建设实施和交付使用三个发展时期。科学的建设程序应当先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基础上,突出“优化决策、竞争择优、委托监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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