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案例分析》疑难十三
【提问】工程尾款=699.6-484-132-699.6×5%=48.62(万元)中的132是不是材料预付款总额(660*20%=132)呢?而在5月份的进度款中已经扣回了66万元了,也就是说,承办商材料预付款只剩下了66万元了,为什么最终结算时还是按照总额132扣除呢?
另外,题中,④工程保修金为合同价的5%。合同价不是工程造价660万元吗?为什么是699.6万元呢?建安工程造价与合同价怎么区分呢?题中没明确说明,怎么知道合同价到底是多少呢?
【回答】
本题最后一步的计算是按照总的应支付给承包商的价款,减去以前支付的价款,得到最后一次应支付的款项。
因为总的计算造价是699.6,之前2~5月支付了484,预付款付了132,然后再扣除应该扣除的保修金。
所以结果为:
699.6-484-660×5%-132.其实这里正是因为484里面包含了之前5月份的时候预付款,一减去这个484相当于把这个66的预付款又给加回来了,所以还需要减去。
484=330+154=330+220-66(5月份扣回的预付款)
699.6-484-660×5%-132=699.6-(330+220-66)-660×5%-132去掉小括号之后:
699.6-330-220+66-660×5%-132您看去掉括号后,相当于将扣回的预付款又给加回去了,所以要在后面减去132.
【追问】其实这里正是因为484里面包含了之前5月份的时候预付款,一减去这个484相当于把这个66的预付款又给加回来了,所以还需要减去还是理解不了
【回答】学员why8765@jianshe99.com,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好,您的理解很正确。这里要减去,正如解析当中,699.6-484-132-699.6×5%=48.62(万元)。这部分减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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