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六:钢结构工程试验与检测
(一)钢材材质检验
钢材的材质检验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钢结构工程所用的材料应符合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应具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并应经进场检验合格后使用。
(2)钢材订货合同应对材料牌号、规格尺寸、性能指标、检验要求、尺寸偏差等有明确的约定。定尺钢材应留有复验取样的余量;钢材的交货状态,按设计文件对钢材的性能要求与供货厂家商定。
(3)钢材的进场验收,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钢材,应进行抽样复验:
1)国外进口钢材;
2)钢材混批;
3)板厚等于或大于40mm,且设计有Z向性能要求的厚板;
4)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大跨度钢结构中主要受力构件所采用的钢材;
5)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钢材;
6)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
【注】有厚度方向要求的钢板,宜附加逐张超声波无损探伤复验;进口钢材复验的取样、制样及试验方法应按设计文件和合同规定执行。海关商检结果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可作为有效的材料复验结果。
(二)焊接材料材质检验
用于重要焊缝的焊接材料,或对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有疑义的焊接材料,应进行抽样复验,复验时焊丝宜按五个批(相当炉批)取一组试验,焊条宜按三个批(相当炉批)取一组试验。
(三)钢结构焊接检验
1.一般规定
(1)焊接检验分类
1)自检,是施工单位在制造、安装过程中,由本单位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人员或委托具有相应检验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的检验;
2)监检,是业主或其代表委托具有相应检验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的检验;
3)焊接检验的一般程序包括焊前检验、焊中检验和焊后检验,并应符合相关规定。
2.焊缝外观检测
(1)所有焊缝应冷却到环境温度后方可进行外观检测。
(2)外观检测采用目测方式。
3.承受静荷载结构焊接质量的检验
焊缝的外观质量应规范要求。焊缝尺寸应符合规范要求。
(1)无损检测的基本要求
无损检测应在外观检测合格后进行。
(2)设计要求全焊透的焊缝,内部缺陷的检测规定
1)一级焊缝应100%检验。
2)二级焊缝应进行抽验,抽验比例不小于20%。
3)三级焊缝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相关的检测,一般情况下可不进行无损检测。
(3)超声波检测规定
对超声波检测结果有疑义时,可采用射线检测验证。
(4)表面检测规定
铁磁性材料应采用磁粉检测表面缺欠。不能使用磁粉检测时,应采用渗透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