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五:工程建设程序
工程建设程序是指建设工程从策划、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顺序。按照工程建设内在规律。每一项建设工程都要经过策划决策和建设实施两个发展时期。
1.策划决策阶段的工作内容
(1)编报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可进行可行性研究工作,但并不表明项目非上不可,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不是工程项目的最终决策。
(2)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
凡经可行性研究未通过的项目,不得进行下一步工作。
(3)投资项目决策管理制度
政府投资工程实行审批制;非政府投资工程实行核准制或登记备案制。
1)政府投资工程。对于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政府投资工程,政府需要从投资决策的角度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同时还要严格审批其初步设计和概算;对于采用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的政府投资工程,则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
2)非政府投资项目。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工程,政府不再进行投资决策性质的审批,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或登记备案制。
①核准制。企业投资建设《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的项目时,仅需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不再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的程序。
②备案制。对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2.建设实施阶段的工作内容
建设工程实施阶段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勘察设计、建设准备、施工安装及竣工验收。对于生产性工程项目,在施工安装后期,还需要进行生产准备工作。
(1)勘察设计
1)工程勘察
2)工程设计。工程设计工作一般划分为两个阶段,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重大工程和技术复杂工程,可根据需要增加技术设计阶段。
如果初步设计提出的总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的10%以上或其他主要指标需要变更时,应说明原因和计算依据,并重新向原审批单位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2)建设准备
1)建没准备工作内容。
2)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办理。
3)施工许可证的办理。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m2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3)施工安装
建设工程新开工时间是指建设工程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任何一项永久性工程第一次正式破土开槽的开始日期。不需开槽的工程,以正式开始打桩的日期作为正式开工日期。铁道、公路、水库等需要进行大量土石方工程的,以开始进行土石方工程作为正式开工日期。工程地质勘察、平整场地、旧建筑物拆除、临时建筑、施工用临时道路和水、电等工程开始施工的日期不能算作正式开工日期。
(4)生产准备
主要工作有:组建生产管理机构,制定管理有关制度和规定;招聘和培训生产人员,组织生产人员参加设备安装、调试、工程验收工作;落实原材料、协作产。锅、燃料、水、电、气等的来源和其他需协作配合的条件,并组织工装、器具、备品、备件等的制造或订货等。
(5)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即进入工程质量保修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