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则
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第四十七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