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期权,一种期权,其底层证券是既非股票又非期货的实物商品。这实物商品自身(货币,债券,货物)构成了该期权的底层实体。又见股票期权(equity option)和指数期权(index option)是管理者对所拥有实物资产进行决策时所具有的柔性投资策略。
在公司面临不确定性的市场环境下,实物期权的价值来源于公司战略决策的相应调整。 每一个公司都是通过不同的投资组合,确定自己的实物期权,并对其进行管理、运作,从而为股东创造价值。 实物期权法应用金融期权理论,给出动态管理的定量价值,从而将不确定性转变成企业的优势。
最初用金融期权理论来审视战略投资的想法源于摩西·鲁曼发表在哈佛商业评论上的两篇文章:《视投资机会为实物期权:从数字出发》(Investment Opportunities as Real Options:Getting Started on the Numbers,1998年7-8月刊)及 《实物期权投资组合战略》(Strategy as a Portfolio of Real Options,1998年9-10月刊)在后一篇文章中,摩西·鲁曼写道,“用金融观点来看,企业投资更似一系列的期权,而不是稳定的现金流”。
实物期权(real options)的概念最初是由Stewart Myers(1977)在MIT时所提出的,他指出一个投资方案其产生的现金流量所创造的利润,来自于目前所拥有资产的使用,再加上一个对未来投资机会的选择。也就是说企业可以取得一个权利,在未来以一定价格取得或出售一项实物资产或投资计划,所以实物资产的投资可以应用类似评估一般期权的方式来进行评估。同时又因为其标的物为实物资产,故将此性质的期权称为实物期权。
Black和Scholes的研究指出:金融期权是处理金融市场上交易金融资产的一类金融衍生工具,而实物期权是处理一些具有不确定性投资结果的非金融资产的一种投资决策工具。因此,实物期权是相对金融期权来说的,它与金融期权相似但并非相同。与金融期权相比,实物期权具有以下四个特性:
(1)非交易性。实物期权与金融期权本质的区别在于非交易性。不仅作为实物期权标的物的实物资产一般不存在交易市场,而且实物期权本身也不大可能进行市场交易;
(2)非独占性。许多实物期权不具备所有权的独占性,即它可能被多个竞争者共同拥有,因而是可以共享的。对于共享实物期权来说,其价值不仅取决于影响期权价值的一般参数,而且还与竞争者可能的策略选择有关系
(3)先占性。先占性是由非独占性所导致的,它是指抢先执行实物期权可获得的先发制人的效应,结果表现为取得战略主动权和实现实物期权的最大价值;(4)复合性。在大多数场合,各种实物期权存在着一定的相关性,这种相关性不仅表现在同一项目内部各子项目之间的前后相关,而且表现在多个投资项目之间的相互关联。表1列示了实物期权与金融期权的具体比较。实物期权也是关于价值评估和战略性决策的重要思想方法,是战略决策和金融分析相结合的框架模型。它是将现代金融领域中的金融期权定价理论应用于实物投资决策的分析方法和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