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历史城区的建筑“限高”需逐一研究

2012-09-21 16:42:42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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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提出要对历史城区的建筑高度进行严格控高,这意味着历史城区内所有超出相应高度控制的建设项目都面临调整。日前有媒体报道称,不少建设项目正赶在规划正式施行前“抢拆抢建”,在28日下午规划局召开的规划解读会上,市规划局副局长叶浩军并未对“抢拆抢建”一说置评,他表示已批未建项目多达上千个,个个情况复杂,且涉及多方利益,必须逐个分类处理。

大元帅府后的项目,不再建

问:规划提出,对超出高度控制的已批未建项目将采取分类处理原则,究竟是怎么个分类处理法呢?

叶浩军:在编制《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时,规划局就已对受核心区限高影响的项目作了专门的统计和研究处理原则。经初步梳理发现,自1987年以来位于历史城区范围的已批未建项目超过1000个,它们涉及多个部门的行政许可、涉及各方利益、时间跨度较长,处理起来十分复杂,只能对个案分析后再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

目前主要有三种处理方式,一是全部不得建,二是减少建设量、建一部分,三是按照原规划进行建设。比如大元帅府后的万科项目,我们经过慎重反复的研究,认为它不合适再建,那就不建。对于因此受损失的建设单位,我们也会通过各种恰当的、不同的方式进行补偿。

已开建超高项目,急刹车

问:有媒体报道称多处位于历史城区、骑楼保护区的开发项目在春节前后抓紧拆迁或动工建设,且要建二三十层高楼,严重超出规划中限高6-10层的规定,对此规划局怎么看?

叶浩军:1987年后累积下来的已批未建项目目前进度不一,有的还在征地阶段,有的在报建阶段,有的已经开建。对于已经开建的这些项目,涉及政府部门的很多种许可,规划许可只是其中一种。我们目前所采取的措施算是“踩了急刹车”,但这么多的案件,这么长的历史,不是一个行政命令就可以让它们简单地停下来。这里面情况很复杂,有的还牵涉到老城区拆迁、回迁户的权益,到底怎么评估为好,需要一一研究。

已取得许可项目,再磋商

问:对于处在不同进度的且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冲突的已批未建项目,是否各自都有相对应的处理办法?

叶浩军:第一,对于还没有通过规划许可的,我们要进行现场勘查,根据现场信息发掘其存在与保护相冲突的可能性,再跟文广部门联系,甚至提请规委会审议确认,最后才决定是否通过规划许可。我们也会及时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走完这样一个程序,将许可审批的时间延长。

第二,对于已经批了规划许可的还没有完成所有许可审批的,规划局将跟国土、建设部门紧急磋商,通过一些应急措施如暂停其他部门的许可,来控制住该项目,经过评估后再按照分类处理原则进行进一步处理。

第三,如果项目已经取得全部许可,我们只能同建设单位再进行协调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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