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评价的必要性
在我国, 除交通行业外,煤炭行业事故最多、伤亡最高, 每年事故伤亡人数近万人, 占国内工业死亡人数的60 %以上, 全国煤矿平均生产100 万t煤就死亡6 人左右, 远远高于世界各产煤国家。煤矿尘肺危害也非常严重, 据资料统计, 全国省属以上国有煤矿尘肺病患者高达1715 万人, 占我国尘肺病人数的40 %以上, 已累计死亡514 万人。煤矿事故多, 伤亡大, 给职工家属带来极大的痛苦,同时也给国家带来极大的经济损失。煤矿每发生一起事故, 都要付出数目可观的抢救费、医疗费、抚恤金、子女教育费等。尤其是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在造成工程设施和设备的破坏及人员伤亡的同时, 间接损失更大, 并会引起广泛的社会影响, 直接涉及社会安定与政治稳定。因此, 开展煤矿安全评价, 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规范煤矿安全管理, 势在必行。
对煤矿企业来说, 开展安全评价, 能够改变煤矿安全状况, 保障煤矿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可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管理, 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通过对煤矿安全生产综合评价, 确定被评价矿井的安全可靠性和事故发生机率的大小, 找出安全工作的重要及主攻方向, 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并以此来规范和制约不安全行为, 使空间的安全管理, 时间序列上的程序化检查和工人的标准化作业有机结合起来, 使工人一上岗就进入管理状态, 自觉上标准岗, 干标准活。通过安全评价, 把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作业场所的隐患消灭在萌芽阶段, 把过去的以处理事故的被动监测转变为以消除隐患为主的主动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