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全工程师考试报考指南

2014-08-27 11:10:26 字体放大:  

安全工程师考试介绍

注册安全工程师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英文译称 Certified Safety Engineer.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拟定考试科目、编制考试大纲、编写考试用书、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考前培训等有关工作。考前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组织实施考务工作。会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从业方向:

注册安全工程师可在生产经营单位中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技术研究、安全工程技术检测检验、安全属性辨识、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估等岗位和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等范围内执业。

考试内容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科目分为四科,分别是:《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所有科目必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全部通过方可注册。前三个科目的考试题型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的题型为主观题,即根据所给出的案例内容,回答所提出的问题,答案写在试卷上。

2011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已经过修订,修订内容请点击《2011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情况说明》。中国安全生产协会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委员会、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根据修订后的考试大纲,组织专家重新修订完成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2011版)》,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科目名称

考试时间

题型题量

满分

 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2.5小时

单选题:70道 多选题:15道;

100分

生产管理知识

2.5小时

单选题:70道 多选题:15道

100分

生产技术

2.5小时

必作:单选题:60道 多选题:15道
选作:任选一组作答,每组单选题10道

100分

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2.5小时

案例题:5道

100分

 

 

 

考试时间

2014年考试时间:9月6、7日,具体科目安排如下:

9月6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9月7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14:00—16: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考试费用

安全工程师考务费(报名费)各省略有不同,一般每科在45元-110元之间。考生需根据官方报名公告指定的费用进行缴费。

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工作一般在4月至5月进行,具体报名时间请查阅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报考文件,亦可关注考试吧安全工程师频道考试报名栏目信息。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在线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格审查及缴费手续,考生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具体报名安排详见各省的报考文件)

申请参加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下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上述证件均为原件)。

报名入口

各地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入口不同,考生可根据报考当地的报名公告选择相应的的报名入口。

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且在2002年底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两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三)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再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54号)有关要求,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四)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相关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一般为报名当年年底(具体情况以当地规定为准)。

免考条件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成绩查询

安全工程师成绩一般于考后2个月左右公布,考生可登陆各省人事考试网或关注考试吧安全工程师考试频道成绩查询栏目获取相关信息。点击进入>>

成绩管理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合格标准

安全工程师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一般为其总分的60%。

2013年安全工程师各格标准:

科目名称                                          合格标准         试卷满分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60分              100分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60分              100分

安全生产技术                                      60分              100分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60分               100分

证书领取

安全工程师考试通过以后,请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各报名点或其他指定地点办理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领取方式:

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单位介绍信等其他证件(根据地区要求的具体情况而定)

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个别省禁止他人代领)

携带资料:

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准考证原件

若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证件。(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

证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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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注册

注册管理:

 

(一)通过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或经考核认定合格的人员,可以在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后6个月内,向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申请初始注册。

(二)具备资格的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聘用单位同意后,申请人将聘用单位意见书和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材料一并报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国家注册管理机构;国家注册管理机构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经审查合格的,颁发注册证;不合格的,不予颁发注册证,并书面说明理由。

(三)申请注册安全工程师初始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初始注册申请表;

(2)执业资格证书;

(3)聘用单位的意见;

(4)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状况证明;

(5)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摘自:《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

注册证书:

 

注册安全工程师初始注册的有效期限为2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向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申请续期注册。注册安全工程师变更工作单位的,应当在变更工作单位后2个月内向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注册。注册安全工程师办理变更注册后1年内再次申请变更的,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