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各市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所在市、绥中县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
(2)对中专以上学历层次专业的审核,可参照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3)不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首次报考人员在填报个人信息及上传照片后,应及时下载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2013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材料到相应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19日。
(4)符合免试科目条件并办理审批手续的首次报考人员,视为资格审查合格,应及时到省或市、绥中县人事考试部门办理报名确认。
(5)报名时选择“老考生报考”的报考人员,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及现场报名确认。报考人员应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填写本人档案号进入报名系统,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照片通过审核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3、照片审核
(1)选择“老考生报考”的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由所在考区人事考试部门在下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重新上传照片。
(2)首次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在报名确认时进行审核。
4、现场报名确认
(1)首次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审查合格后,持报名表和科目免试申报表(不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只提交报名表)到省或市、绥中县人事考试部门进行报名确认。省或市、绥中县人事考试部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办理确认后,报考人员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2)各考区人事考试部门在进行报名确认时,应对报名表中的照片进行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重新上传照片。
5、网上缴费
(1)报考人员须通过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缴纳考试费用。网上支付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农业银行。请报考人员按网上规定步骤操作进行缴费(网上缴费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21日)。
(2)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后,须及早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与省人事考试局联系。
(3)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6、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8月28日—9月7日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报名咨询
报考人员可向当地考区人事考试部门咨询报名有关事宜。各考区人事考试部门的具体办公地址及考务咨询电话见附件1。
六、收费
(一)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辽价函[2010]29号文件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按60元/科收取。
(二)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三)省人事考试局将在考试报名结束后,向各市人事考试部门拨付相应的考试费用。
七、答题要求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由考点配发,在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二)《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三个科目为客观题,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混合题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八、成绩管理
(一)2013年12月以后,《辽宁人事考试网》将发布查询考试成绩的时间及办法。
(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考试结束后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处理。
九、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统一使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新版《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S)》进行管理。
十、教材预订及培训
1、2013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1版)》的要求执行。
2、考试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宣教中心负责。联系人:胡寅寅、王健,联系电话:024—28510867,网址:http://www.lnsafety.gov.cn。
十一、其他
我省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考务部负责。
项目负责人电话:024-23447329
考务咨询电话:024-23447330
考试成绩查询咨询电话:024-23447327
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23447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