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技术
锅炉
△ 锅炉工作特性:爆炸的危险性、易于损坏性、使用的广泛性、可靠的连续运行性。
△ 安全阀:每年检验定压一次并铅封完好,每月自动排放试验一次,每周手动排放试验一次,并做好记录。
△ 压力表:应在工作压力1.5~3倍,表盘直径不小于100mm,最高压力红线标志,每半年校验一次,铅封完好。
△ 水位计:每台锅炉至少装2只独立水位计,额定蒸发量小于0.2t/h可只装1只。
压力容器
△ 装有安全阀的压力容器,设计压力不得低于安全阀开启压力或爆破压力。
△ 易燃介质:与空气混合的爆炸下限小于10%,或爆炸上限和下限值之差大于等于20%的气体,如一甲胺、乙烷、乙烯。
△ 压力容器分类:第三类压力容器高压、第二类中压低压、第一类低压容器。
△ 安全阀分类:静重式、杠杆式、弹簧式、先导式。
△ 爆破帽多用于超高压容器。
机电类特种设备
△ 电梯轿门和层门中为齿合7mm以上时,电梯不能启动;紧急开锁钥匙只能交一名负责人员;电梯电气安全保护措施(直接触电防护、间接、电气故障防护、电气安全装置)。
△ 露天工作于轨道上运行的起重机应装设防风防爬装置(夹轨器、锚定装置、铁鞋)。流动式起重机和动臂式塔式起重机应装防后倾装置。超载保护装置功能(动载抑制功能,自动工作功能、自动保险功能)。
△ 大型游乐设施:最大运行线速度≥2m/s,高度≥2m,水上摩托、快艇和游船除外。
△ 特种设备检测技术:直观检查工具5~10倍放大镜、0.5kg尖头手锤。
△ 射线安全防护:时间防护、距离防护、屏蔽防护。
△ 磁粉检测不能用于非铁磁材料;渗透检测不能用于疏松多孔性材料;气密试验用气体温度不低于5℃;应力应变测试只用于承压设备表面应力,不能显示应力梯度的情况。
△ 锅炉启动上水,从防止产生过大热应力出发,上水温度最高不超过90℃,水温与筒壁温差不超过50℃,对水管锅炉,全部上水时间夏季不小于1小时,冬天不小于2小时,点火升压用木材引火,严禁用挥发性强烈的油类或者易燃物引火。
△ 防止炉膛爆炸:点火前开动引风机或自然通风给锅炉通风5~10min。
△ 锅炉水位监督调节:允许在正常水位线上下50mm内波动。
△ 停炉规程:停燃料、停送风、减少引风、减低锅炉负荷、减少锅炉上水、停火后引风机至少要持续引风5min以上。
△ 为防止锅炉降温过快,正常停炉的4~6H内应紧闭炉门和烟道档板,停炉18~24H在锅水温度降至70℃以下时方可全部放水。
△ 因缺水紧急停炉时,严禁给锅炉上水,并不得开启空气阀及安全阀。
△ 锅炉保养方法:压力保养、湿法保养、干法保养、充气保养。
△ 期瓶充装注册登记证有效期为5年。
△ 永久气体气瓶充装量原则:气瓶内气体的压力在基准温度20℃下应不超过其公称工作压力,在最高使用温度60℃时不应超过气瓶的许用压力。
△ 气瓶充装系统用的压力表精度不低于1.5级,表盘直径不小于150mm。
△ 向气瓶内充气速度不得大于8 m3/h,充装时间不得少于30min。
△ 用充气排管按瓶组充装气瓶时,在瓶组压力达到充装压力10%以后,禁止再插入空瓶进行充装。
△ 充气单位负责保管气瓶充装记录不少于半年。
△ 低压液化气体充装系数不在于在气瓶最高使用温度下液体密度的97%,在温度高于气瓶最高使用温度5℃时,瓶内不满液。
△ 乙烯中氧含量2%或者其他易燃气体中氧含量4%时,易燃液化气体严禁装瓶。
△ 液化气体充气单位应保存充装记录不少于1年。
△ 未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进口乙炔瓶严禁充装。
△ 乙炔瓶充装宜分次进行,每次充装后静置时间不少于8小时,并应关闭瓶阀,冲罐时流量不得大于0.015 m3/h,充装过程用冷水均匀喷淋气瓶,瓶壁温度大于40℃严禁充装,充装后静置24H,不合格气瓶严禁出厂。
△ 安放气瓶的10米内不得有明火,解冻时温水,严禁用超过40℃热源对气瓶加热。
△ 在用电梯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1年。
△ 在用起重机械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2年。
△ 每年对所有在用起重机械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查,停用1年以上,遇4级以上地震或发生重大事故,受9级以上风力后的起重机使用前都应全面检查。
△ 露天作业的轨道起重机风力大于6级停止作业,工作结束锚定住起重机。
△ 目测估算,应增大20%来选择吊具。
△ 游乐设施安全保证负责人必须具有3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或工程师以上任职资格。
△ 锅炉检修时降低炉膛温度,降到80度以下时把被检验锅炉各门孔全部打开,在潮湿锅筒内照明电压不超过24V,干燥不高于36V,进入容器检验使用电压不超过12V或24V的低压防爆灯。
△ 锅炉缺水时水位表内无水位,表内发白发亮,通常判断缺水程度的方法是“叫水”。锅炉满水时水位表内无水位,表内发暗。汽水共腾时,水位表内出现泡沫,水位急剧波动。
△ 压力容器爆破碎片初速度80~120m/s,有毒介质由容器泄放气体后,体积增大100~25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