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希尔app 教师频道编辑为参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搜集整理了:STL(北大国际法学院)面试与技巧等信息,祝愿广大考生取得满意的成绩。
复试在北大CCER进行,形式为英语面试,共有六位面试官,其中包括雷蒙院长,他也是这次面试的主要发问人。在面试过程中,六名面试官会根据面试者的表现实时记录下评价,面试结束的同时结果就产生了。根据手上掌握到的资料,六位面试官分别可以投"赞成"、"反对"和"待定"三种票,只要其中一人投了非"赞成"票,考生便会被刷。换而言之,要通过面试,考生需要赢得六名考官的"赞成"票。咋一看很难,但是有应对方法,后述。
面试开始前,需要提供成绩表和个人简历,面试所提问题将围绕前述两份资料展开,所以这两份资料是关键。
以下我将结合个人面试经历探讨一下面试要点:
1. 无论你多紧张,请不要表现出来;
面试通过与否关系到命运前途,除却了极少数杰出人物,不紧张是不可能的,但请不要表现出来。我在进去面试前一个人静静地坐到一旁,没有加入到其他考生的讨论中,为的就是能放松心情,整理思绪。在面试中,虽然我心里非常紧张,但我尽力地压制住心中的不安,面上保持微笑,这表现的是一种自信,也是面试最重要的东西。
2. 背诵英文自述是不必要的;
一方面,由于面试时间紧张,不会有太多的时间让你自述。另一方面,背诵个人自述而不是即时应对考官的问题会让考官对你的英语运用能力产生怀疑,要是自述颇流畅而之后应对问题时表现有较大落差,这么无疑于自杀。在我问好以后雷蒙直接就我大学课程设置和学校情况提问,证明他是从我的简历来初步了解我,自述是不必要的。
3. 回答问题要善于把坏事变好事;
由于我学校开设课程的不合理,除却英语专业课程以外,还有一大堆物流、营销、电子商务安全等不搭调的必修课,雷蒙当时就这方面提出疑问。我是从这些问题能有效提高我综合素质的方面进行回答,把负面影响消除了。
4. 捉住机会改善气氛
刚开始面试气氛比较紧张,不利于发挥,应该捉住机会打开局面。当雷蒙就我一门选修课--养猫养狗学(汗一个)--感到疑惑时,我尝试比较幽默得体地去回答,在座的面试官都愉快地笑了,气氛立时轻松了许多,我也没有那么紧张了。
5. 尽力突出你的亮点
对于有助于日后学习的个人经历,应该在简历上强调一下,这是提高面试通过率的一个重点。我曾参加过国际比赛的志愿者,面试中我强调了在工作中对文化交融和冲突的感受,也给出了自己的看法,从而联系到在学习国际法中应当注意文化因素的作用,此观点得到了认可。
6. 要掌握面试的节奏和方向
这就是面试的要害所在了,很多优秀的考生就是在这点上着了道,饮恨被刷下去的。首先要说明,由于面试的问题是基于成绩表和简历提出的,所以这两样资料就成了双刃剑。没有利用好的,它们成了负担。譬如有的同学曾从事过软件开发工作的,很容易会被问到知识产权相关问题,没有了解的话基本就挂了。但要能好好利用,它们能直接送你过面试。我们详细分析一下后一种情况。
面试所提问题的基本结构是:就成绩单和简历提出若干没有难度的问题+比较困难的专业问题,其中专业问题的提出是根据之前问题的答案而即时决定的。简而言之,是小开口大深度式的提问。所以专业问题的方向就很关键了,要是属于你熟知的范畴,你能好好回答,那面试算通过了;要是问得你瞠目结舌,那结果如何也不难预料。有鉴于此,与其被考官随机选一个方向提问,不如你设一些机关,引着他向你预定的方向走,这样问题就在你掌控之中了。
我是这样做的:由于对美国宪政发展有一点了解,所以我在考官提问时就注意往这方面靠。当被问到为什么要学法律时,我知道机会来了。我当即回答说法律是人民权利的保护神,就如伟大的美国宪法一般。雷蒙果然上钩,马上问到"美国是在一片荒芜的、没有历史的殖民地上建立起来的,而中国是有着悠久历史文化的国家,你如何将从美国宪法中学到的东西运用到推进中国的法律发展中呢?"。我当即心下窃喜,但不形于色,也没忘记很重要的三句话。一、"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暗示我即使没答好也是很合理的;二、"如果用中文我会回答得更好。"说明我肚子有货,水平比现在更高。三、"但我会尝试用英语回答"表明即使在不利于我的环境下我仍会努力尝试。然后就围绕"美国宪法作为人民权利的保护神并不是一天建成的,而是随时间推移而发展完善的,其中经验可以借鉴到中国来。"展开论述,其中"现实化"一次获得了在座考官的点头赞同,这时我就知道战略成功了。这招用《水浒传》的话说,是"卖了个破绽"。
以上是关于STL面试的一些粗浅的个人观点,主要是让对STL感兴趣的同学了解一下面试流程和要点。看上去没有规则的面试,其实是隐藏着不少规律的,谁能把握规律为自己所用,谁就能跨过面试这道坎。
补充:对于面试的风险,个人有两点看法:
1.马克思哲学说必然性通过偶然性表现出来,偶然性后面潜藏着必然性,这点我是认同的。如果认为面试没有通过仅仅是因为状态、心理等因素,或者说,纯粹决定于考官的心情,这未免有失偏颇,要知道面试时的综合表现也是一种长期积累下来的结果,有其必然性。
2.就面试形式是否合理的问题,这是见仁见智的。但我有个想法,要是用了复试后的一个多月时间去准备,在一场几乎不涉及专业知识的面试中,用了10分钟仍然不能征服考官,让其信服你有进一步学习的潜质,这是否考生的责任更大一些呢?把他们比拟成陪审团,案件输了,律师不能怪陪审团制度不合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