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法硕论文:“诊所式”新闻法教学初探

2012-11-07 09:20:39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编者按】2012年法硕论文:“诊所式”新闻法教学初探

新闻法学,是随着中国新闻法制建设而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边缘学科。自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各院校纷纷将它设置为新闻传播学专业的必修课后,课程体系相对成熟,教材建设初具规模,师资队伍逐渐壮大。但由于《新闻法》尚未出台,新闻法学的理论性和实践性又都很强.要上好这门课确实存在很大的难度。而且,新闻传播专业的学生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储备,不习惯用法律思维和逻辑来分析新闻传播活动中的法律问题.造成很多教师和学生对这门课都产生畏难情绪。如何讲解新闻法中的基本法学理论,使学生将法律知识和新闻知识融会贯通,培养他们运用法律理论指导新闻实践的能力,是一个十分值得探索的课题。

近年来.国外备受青睐的诊所法律教育模式走进中国.在一些高校的法学专业逐渐推广。诊所法律教育(clinical Legal Education)是在吸取案例教学法精髓的基础上.借鉴医学院培养实习医生的诊所形式,倡导在实践和经验中学习法律和律师的执业技能,把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结合起来。这种模式通过指导学生参与实际的法律运用,培养学生对法律的理解能力和实践能力,增强其自主学习的意识,引导其重视培养适应未来生活、学习与从事实际工作的能力与素质。 始创于20世纪6o年代的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现已成为世界法学教育的改革趋势之一 新闻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学科,新闻每天发生,日新月异,新闻报道随时可读、可听,采写编播中无不要求记者要有法律意识、尊重他人人格权等合法权益的意识,生活中发生的新闻侵权案例随时可以成为新闻法教学中的典型案例。甚至学生在平时的新闻写作训练中、在BBS论坛上都会涉及新闻法的问题。所以。完全可以在新闻法教学中引入诊所法律教学的理念。借鉴其方法改进我们的教学。

在借鉴诊所法律教育模式基础上,针对新闻专业学科和本专业的实际情况.笔者在新闻法教学中引入其重案例、重实践的教学理念和问题诊断法.对新闻法教学进行改革.以案例教学、课堂辩论、模拟法庭和社会实践等形式开展多样化教学,采用大脑风暴、角色扮演、法律查错以及小组专题讨论并报告等方法,引导学生从实践中学习,培养学习兴趣,强化独立思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这里,对笔者应用这些教学方法的实践及思考做个介绍,以就正于方家。

一、案例分析法  案例教学法(case methods of teaching)始创于哈佛法学院,通过个案分析学习法学理论,理解法律的基本理念,了解诉讼原则和程序。

案例分析,一般要讲透新闻法基本原理,如新闻法律关系理论、新闻侵权的责任与构成理论,然后有针对性地选择相关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加深学生对抽象理论的理解。案例分析法着重解剖典型案例,将抽象的新闻法概念、规则、制度等基本理论具体化,不限于就事论事。在案例分析过程中,要求学生以法律理性人的身份解剖案情,不能带感情色彩混同于案件当事人,从而影响分析判断的公正性。②一般睛况下,由老师先剖析个案,课后由学生分组搜集案例并讨论.并在课堂上按老师的要求进行剖析。被剖析的案例。要求讲清案由、案件的发生经过、法院的判决意见。新闻侵权案件最好能找到引发纠纷的原始材料,再根据法律规定和新闻侵权的构成要件分析紊睛。所有材料都以PPT的形式呈现,小组在报告的同时,教师和学生可随时发问,共同参与案例的分析、讨论、评价。

例如。笔者在讲到新闻侵害名誉权的抗辩事由时,先为学生们分析了范志毅诉《东方体育日报》案。此案从讲解案件起因、点评涉案文章开始,然后介绍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律师的代理意见和以抽样调查进行举证的诉讼技巧.再从侵权构成的四个要件具体分析此案是否侵权.最后讲解法院的判决意见.并对法院借鉴沙利文案引入公众人物的先进司法理念予以点评,分析中国在处理新闻侵权纠纷中.司法理念的进步。课后。布置学生分组查资料.分析广州侨房公司诉《中国改革报》案、张铁林诉周璇及《成都商报》案、湖南株州擦鞋作家案.并要求分析个案时要与中国第一、二次新闻侵权浪潮③中的一些典型个案进行对比(如李谷一诉汤生武及《声屏周刊》案、海灯法师案),通过这一系列的分析.“新闻真实、公众人物、公正评论、微罪不举、特许权”等新闻侵权的抗辩事由跃然而出。

进行案例分析法,首先应着重引导学生对新闻法律理论和司法理念的理解,使学生在理顺新闻法律关系的基础上.明确新闻事件或纠纷各方的权利义务,从而准确适用法律 其次应着重引导学生理解法律原则和立法精神.把握解决权利冲突的价值取向,寻找解决权利冲突的平衡点。最后,应着重引导学生在案例分析中形成法律思维习惯,养成公平、公正分析新闻事件或纠纷的中立作风,并在分析过程中增长案例分析的技巧,促进新闻法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二、角色模拟法  角色模拟法也是国外诊所课堂中常用的教学方法之一,它通常设计一些复杂疑难的情节.把学生带人一个虚拟的假定情景中,让学生直接去面对问题和冲突。

独自去处理、解决矛盾。这种方法做起来的难度比较大.对学生的理论水平和组织能力等综合素质要求很高这种方法通常有两种形式:模拟辩论赛和模拟法庭。

当前新闻法制很不健全,争议点较多,所以可以将理论界正在争论的某一问题交给学生辩论 例如.隐性采访能否合法化的问题、公众人物的名誉权保护问题、转载媒体是否该承担侵权责任的问题等 讨论分正反两方,分组对抗,各自阐述己方的观点。采用分组对抗法,要提前公布讨论内容,根据学生意愿分组,让学生有较充分的时间查阅资料、分析问题、形成观点和设计方案,做好充分的准备学生对法庭往往具有神秘感,因此,开展模拟法庭教学,能让学生体验实战的感觉。学生分别扮演原告、被告、法官、书记员、律师、证人、记者。由于出庭的人数不能多,各组只能派代表出庭,其余学生庭审前参与本组的案情分析与讨论,开庭时只能坐在旁听席上。记者组的学生要负责采访,模拟撰写法制新闻报道角色模拟法强调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创造能力和实际解决问题能力,使学生在角色模拟过程中把抽象的新闻法理论具体化,在角色模拟中清楚地认识到新闻法理论在实际生活中的用处、表现和在不同情景中的特定含义和意义。这种方法,可以活跃课堂气氛,增强学生积极参与的热情,缩短教学情景与生活实境的差距。

三、法律查错法  查错法是笔者受“发现法”的启发,并针对新闻专业的学生而设计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锻炼他们的法律思维。“发现法”作为一种严格意义的教学法是美国认知主义心理学家杰罗姆·s·布鲁纳(Jerome S.Bruner)在《教育过程》一书中提出的。这种方法要求学生在教师的认真指导下,通过自己主动的探索和学习,“发现”事物变化的因果关系及其内在联系,形成概念,概括出原理或法则 在这个认知学习过程中,学生能够同时体验到“发现”知识的兴奋感和完成任务的自信心。这种兴奋感和自信心可激发学生学习的内在动机查错法首先要求学生发现问题。教师要培养学生发现问题的兴趣,引导学生讨论这一问题并在这一过程中发现另外的问题或学习其中的知识点。为此,笔者在开课初就给学生布置下作业:要求同学们平时带着法律意识和批判的眼光读新闻,从新闻报道中检查法律错误,在期末结束前,每人至少查出一个问题在课堂上与大家分享刚开始,很多同学对这种查错法有畏难情绪,但享受到其中的快乐后都很踊跃,课堂气氛也很活跃。比如,有同学指出:2006年1月11日某报一则标题为《非法驾培遭罚不服两度上诉,法院终审维持判决》的新闻标题中使用了“两度上诉”一词。这个用词犯了法律性错误。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对上诉的判决不能再提起上诉。第一次称“起诉”,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上诉”还有同学发现,一些媒体甚至在法治时评中也会犯法律常识的错误,如把“拘留”说成“拘役”.把“扣留”说成“拘留”,把人大代表“审议”政府丁作报告说成“学习”.把未定罪的犯罪嫌疑人称为“罪犯”,把“罚款”写成“罚金”,“缓刑”写成“缓期”,“侦查”写成“侦察”,等等。

在查错的过程中,往往能带出一系列的法律知识.老师可据此做进一步的解析

四、追问法  追问法是笔者在“提问法”基础上的拓展与强化。“提问法”,又称苏格拉底式教学方法,是老师向学生提出问题,在提问中促使学生思考问题、回答问题。“追问法”则要求学生在回答问题的过程中力求分解问题.并把握关键问题,从而发现新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可以是老师继续提问,也可以是学生发问。老师应鼓励学生提问、反问、互问,让学生在回答问题或互问互答中分析问题的疑点、难点,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在追问过程中,教师必须针对学生的问答情况,引导、启发学生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背景思考问题,引导、启发学生对同一问题进行多角度、多层面的思考,使问题在多维思考中被反复强调,问题的难点、疑点也在多维思考和回答中清晰起来2006年7月初至9月3日,富士康诉《第一财经日报》侵权案在中国由一起普通的名誉侵权案演变成一场轰动全国的公共事件。笔者及时组织学生对此案进行讨论。我们首先在课堂上讲解案情经过和影响,然后从各个不同角度为专题小组学生设计论题,要求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查资料、分组讨论,并在下一次上课时接受老师和其他同学的提问和追问。在这次讨论中.事先设计的问题有:富士康案的报道存在哪些问题?该如何报道?法院在立案、查封财产上有没有错误?法律依据是什么?法律规定有没有瑕疵?第一财经报社申请参加诉讼可以吗?法院可以追加报社为诉讼主体吗?如果可以,报社应该以什么身份参加诉讼?是被告还是第三人?其法律依据是什么?恶意诉讼的理论与实践?富士康案是否存在恶意诉讼或滥用诉权??小组同学在回答这些问题时,台下不时还有同学继续发问提出问题和回答问题的过程.也是讨论问题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教师和学生形成良性互动,学生成为教学环节中的主体和积极参与者。老师在这一过程中相当于主持人的身份,及时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引导问题的讨论方向和角度,将一个问题演化出几个甚至几十个有关联性的问题组、问题群。在这种相互交流的气氛中,可以培养学生在追问的压力面前保持冷静的心理素质,有条不紊地问答问题的表达习惯,增强学生的自信心及当众表达能力与多维思考能力 老师对学生的各种见解,即使其观点或方案不合理。也不要轻易否定.而应及时表扬其独立思考的精神,尊重其独创性,并鼓励其大胆讲出设计思路,并启发、引导学生自己认识问题的性质、确定解决问题的价值取向。同时,在这种讨论的过程中,学生大胆的假设和敏锐的思维常常也会给老师很多启发,老师可以从中体会到教学相长的快乐。

五、文献检索法  作为一门课程,新闻法的实际授课时间很少.一学期的时间不可能教会学生今后所需要的所有法律知识.而且当前的新闻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现在学习的法律知识远不够今后复杂的新闻活动所需。掌握法律文献检索的方法.就能够迅速了解最新的法律信息,掌握法律资源。因此,很有必要向新闻学院的学生讲授法律文献检索法。

检索的法律文献范围包括法律、法规、部委规章、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以及最高法院发布的对司法实践有指导意义的案例,而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也属于检索的范围。学生要了解法律信息的分类和常用文献检索工具的类型、结构及其使用方法,特别是与本专业相关的各种索引、文摘、书目、年鉴等。通过文献检索法.学生可以熟练查找法律资源库和各种网上的法律信息,提高运用法律资源的能力。

六、社会实践法  新闻传播专业的学生毕竟不同于法学专业的学生,不能也没有必要要求他们大量参与法律实践.所以,我们往往通过组织他们亲历开庭现场的方式参与社会实践在旁听开庭过程中.学生能感受到法庭的庄严和法律的尊严,感受到抽象法律的具体化和神圣化,强化学生对程序正义的理解。这种对法庭和法律的直接体验,是课堂和书本无法替代的 学生在法庭上不仅要感受这种法律氛围.还要锻炼自己以一个新闻记者的身份和眼光观察法庭上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或辩护人、法官、书记员、法警、旁听者的表现,了解庭审程序和秩序,记录诉辩内容。在允许的情况下。庭审结束之后,我们还常常邀请法官讲解一些诉讼程序问题,接受学生的提问,或让学生模拟采访。

除了旁听法庭审理。还可组织学生对社会的一些案件进行采访报道,以此提高学生对新闻法基本理论的理解和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