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绩效考核,不少人认为这是从西方国家引进的,其实在中国古代吏治制度及其中的对官员实行考核机制由来已久,而且其体系的完善程度和实施的效果一点也不亚于西方国家。西方国家在借鉴中国科举制的基础上,建立了自己的文官制度——公务员制,使官员的选拔考核开始具有更加科学客观的标准。在学习借鉴西方文官制度的基础上,我国于1993年开始实行公务员制,但在选拔任用考核等方面尚待进一步优化完善。借古察今,或许有些启迪。
统治者越想巩固其统治地位,越就关注官员的选拔任用和政绩考核,相应地其考核制度就越完善,考核方法越科学,实施效果就越好。
吏治即为治吏,中国自古就有一套严密的吏治制度。主要表现在:一是有明确的指导思想。统治者十分重视官员的“德”,也就是官员的教育,主要是儒家的政治思想和德行操守,选官要依此标准,考试也依此。而且官员还负有“教化”百姓的职责;二是有为官的具体规范和标准。清明、廉洁、公正执法,就是做官的基本要求。做官的具体规范、要求越来越多;三是有法令的详细规定。中国法律,主要是刑法,这是中华法系的一个特点,其中相当大的一部分是官员执法和犯法的处罚规定;四是对吏治有专门机构负责(相当于现在的组织人事部门)。其中尤其是相对独立的、强有力的御史制度,这也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一大特点。官僚制度发端于秦汉,但粗疏多变。在唐代得以定型完备,并为后世所继承和逐步调整、更趋严密。单就吏治败坏的历史记载而言,唐朝不如以后各朝各代那么多那么具体。
作为吏治的一部分,在古代对官员的考核亦起源于秦汉、兴盛于唐代、严密于明清。
秦汉时期对官吏的考核主要是实行考课制度。考课即为对官员政绩的考察,即今天的考绩。考课是用于将职位责任同官员的能力行为联系起来,以考绩的标准来约束和激励官员,以考课结果的优劣来决定对官员的赏罚黜陟,以便劝善戒恶,使考绩得以发挥作用。所谓考课,就是对官员的考核主要依据其赋税收入预算的完成情况。
唐代初期的统治者十分正式对官员的考核,制定了考课法。考课的等级不仅直接关系到官阶的升降,还与俸禄的加减、官位的外迁、解职相关联。唐代官吏每年一小考,四年一大考。小考只定等级,记入考状备案。大考是综合几年来小考的等级来确定等等,决定对官吏的赏罚和任用升降。小考相当于现在的年度考核,大考相当于任期考核。考课在唐代作为管理官吏的一种重要的制度,考课定等级和复考都有严格的程序,以现在的角度来,有不少合理之处,值得我们加以借鉴。
宋代不是很重视考绩,对官吏的考绩称其为“磨勘”,虽有视考绩情况决定升迁的规定,但实际上是凭年资决定升迁,所以造成宋代官员多因循守旧,不求有功、只求任期内不发生过错,到期得以升迁就满足了。
明代的官员考核分文武两大系统进行,文官考绩由吏部考功司负责,武官考绩归兵部武选司负责。文官考绩方式主要是“考满”,武官考绩亦称“军政”。考满,即按任职年限考核,规定任满三年举行第一次考核,称初考;满六年举行第二次考核,称再考;到九年一个任期举行第三考核,称通考。 “考满”的处置的基本原则是 “称职者升,平常得复职,不称职者降”。以此决定对官员的处理,或升级,或留任,或降职。“考察”是不论官员的个人任职时间,统一对所有官员的定期考核,并根据考察结果作出相应处置。“考察”又分“京察”和“外察”。京察是针对全体京官的考察,一般六年举行一次;外察是对京城以外官员的考察,又称为“大计”,一般三年举行一次。 “考察”的主要目的是处理有问题的官员,被评价为“贪、酷、浮躁、才力不及、老、病、罢软、不谨”等八大类别的官员,按规定一律不予留用。
清代对各级官吏的考核分为“考满”和“考察‘两种。考满即实行一年一考,三考为满。所谓考察,对京官的考察称为”京察“,对地方官吏的考察称为”大计“。清代考察具体工作由吏部清吏司主持,清朝政府总结了明朝后期考核制度松散、官吏贪墨成风的教训,进一步发展了封建官吏的考察标准。顺治四年(1647年)颁布”四格八法“制度。”四格“包括”才“(才能)、”守“(操守品德)、”政“(工作态度)、”年“(年资)四个方面。对四格的评价基本上按照”好中差“分三个等级,即”才“分 ”长、平、短“,”守“分”廉、平、贪“, ”政“分”勤,平,怠“,”年“分”青、中、老“。清代的”四格“基本照顾到了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单就形式内容来说,已是比较全面的了。”八法“与明代类似,即贪、酷、浮躁、才力不及、罢软无为、不谨、年老、有病。凡属这八种人,都要被清除,以保证官吏队伍的素质。
纵观我国古代官员管理制度,可以看出绝大多数王朝都比较重视对官吏的考核,都把考核作为一项重要的治理制度;有专门的考核管理机关,考核的目的均是为了黜恶陟善,考核的成绩优劣等级不仅直接关系到官阶的进退,还与俸禄增减、官位的外迁、解职相关;多数朝代对官吏的考核都包括政绩、道德品质、治事才能、社会评价等纬度内容,对政绩的考核一般有明确的项目规定甚至是量化的考核标准;多数朝代考课立等和复考都有严格的程序。
企业的绩效考核与官员的政绩考核,尽管在内容、操作手法等方面会有所差异,但原理是基本相同的,方式方法是值得借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