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liss
2014-10-24
2015政法干警申论考前冲刺模拟题(4)
读不读书,读什么样的书,花多少时间来读书,还原本是一件属于个人爱好范畴的事,如今却要用法律来约束这种个人自由,到底应该还是不应该?网友们自是各种吐槽,也有各种叫好。
支持派有三大理由力挺立法。
理由一:阅读现状堪忧,约有一半国人很少读书。今年“世界读书日”前夕,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发布了第十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结果,这个调查结果表明,去年我国人均纸质图书阅读量为4.39本,仅比2011年增长不到0.04本,远低于韩国的11本,法国的8.4本,日本的8.5本,美国的7本……而且约有50%的国人承认“读书很少”。如是“阅读现状”令人堪忧,这也是网友支持全民阅读立法的重要原因。
理由二:政府为百姓提供阅读条件是好事。许多网友表示,如果全民阅读能像全民健身一样,在公园设免费的阅读亭、在公交站牌设免费的书刊亭,方便每位读者阅读,造福的就是全社会。
理由三:阅读立法,国际社会早已有之。例如韩国早有《读书振兴法》,俄罗斯也颁布有《民族阅读大纲》,美国也有《卓越阅读法》,都是各国为推进图书、出版、阅读、公共图书设施等提供的国家保护措施。我国出台这一法令,不仅仅是追随国际大势,更是出于对普通百姓终身教育、素质提升的一种保护。 在力挺派高喊立法有理时,反对派的声音也毫不示弱,他们提出了两大反对立法的理由。
理由一:阅读是私人行为,不该用立法来培养。有网友表示,兴趣暗最好的老师,提高阅读量需从培养阅读兴趣开始,总不能立法强制规定,每个公民每年必须读多少多少本书吧?即使强制实施,能入脑入心吗?
理由二:法律上量化阅读指标,这个不靠谱。有网友提出疑问:“每个人的实际情况都不同,立法的话阅读标准该怎么界定呢?”对于阅读立法一事,更多网友第一时间冒出来的想法就是,“如果我不读书,会不会被关起来。”
想到法,就想到惩,甚至想到刑罚。《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会是这样一部法律吗?记者请教法律专家后得知,以上想法存在误解。从该条例的名称就可以看出。这是一种促进型立法。专业人士表示,促进型法律是一种新兴的法律现象,与传统的管理型法律不同。促进型法律的特点是较少甚至没有设置法律责任。有人形象地说这是一种“软法”,它是国家干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手段。此类法律文本中的责任主要包括行政主体责任、其他主体责任以及援引其他法律等形式。换句话说,如果百姓对阅读不满意,意味着地方管理部门“促进阅读”不力,责任在政府。
2015政法干警申论考前冲刺模拟题(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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