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大学信息技术中心信息化总工程师招聘公告

编辑:

2017-05-03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5月14日。

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将《浙江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贴电子照片)、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含《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资格证书、相关业绩证明、工作经历相关证明等的扫描件按顺序合并为一个WORD文件(文件名称为“姓名+应聘信息化总工”,文件太大可打成一个压缩包)发送至:xxqzhb@zju.edu.cn

2.资格初审。信息技术中心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向应聘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二)考核

考核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和安排另行通知。

参加考核人员需准备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含《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资格证书、相关业绩证明、工作经历相关证明等材料接受资格复审。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岗位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考核。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复审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体检、考察

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

学校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学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

拟聘人员在公示后放弃应聘,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三、相关事项说明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留意:

1.浙江大学网站(http://www.zju.edu.cn/,“公告”);

2.浙江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hr.zju.edu.cn/cn/,“招聘信息”)。

(二)对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大学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大学信息技术中心、浙江大学人事处咨询。咨询电话:

0571-87952056,黄老师(浙江大学信息技术中心)

0571-88981959,张老师(浙江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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