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中心相关事项说明

编辑:sx_wangl

2013-05-15

【摘要】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中心相关事项说明,请看以下具体内容: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z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招考或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

2、台州人才网(www.tzrc.com,“最新资询中心”栏目)。

3、台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www.tzjt.gov.cn,“公告公示”栏目)

其中,台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5月22日,应聘者可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等方式报名。以邮寄方式报名的,邮戳时间为报名时间。

2、报名应提供的材料包括: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2)以及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职称等材料复印件。

3、资格审查:我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合格人员名单,名单于5月31日在台州市交通运输局网上公布。

网络信息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得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取消相应招聘计划。其它招聘岗位原则上按1:3的招聘比例,具体视相应岗位合格报名人数情况,决定是否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相应招聘计划。

(三)考试包括面试与考核。有关安排将另行在网站上通知。

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具体安排将于指定网站发布。

面试形式和标准按照招聘岗位性质和要求确定,一般采用现场提问和答辩方式进行,并由评委量化打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与考察

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费用由我单位统一支付。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

体检、考察如有不合格者,可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六)、相关事项说明

1、年龄计算至2013年5月22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2、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中心或台州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七)、联系方式

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216号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邮编:317000

电话:+86-576-88820932;传真:+86-576-88802621

联系人:王霞

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中心

二○一三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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