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婺城事业单位招聘2013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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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3

2.考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其中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由笔试、面试、实绩考核三部分组成),总成绩满分100分,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

(1)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大学生村官为30%)。笔试考《综合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门科目(各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时间2013年5月26日,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请于2013年5月20日—24日到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婺城区人才劳动力市场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

如报考人数低于职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其中,计划招聘人数3名及以上的职位为2倍),酌情减少或取消该职位计划招聘人数。

(2)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量化积分考核评价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30%,考核办法由区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另行制定。

(3)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按笔试成绩折合分(其中大学生村官加量化积分考核评价折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1︰3的比例(其中,计划招聘人数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不足以上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按总成绩(其中大学生村官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30%+实绩考核×30%+面试成绩×40%;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1︰3(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职位的,以招聘职位1︰1.5)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

4.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政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名额1︰1比例确定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在参加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5.公示录用。(1)体检、考察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名额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2)拟录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有问题但查实后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正式录用手续;有问题反映并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有工作单位的必须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办理录用手续。

四、监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由区纪委监察局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事项

考生报名后请适时到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wuchrss.gov.cn)或婺城人才网(网址:www.wcrc.cn)查询相关的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成绩、体检、录用等有关信息,各事项不再另行通知。如果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或地址等资料有变化,请及时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电话:82368078),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本公告由金华市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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