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浙江师范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幼儿园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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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1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按照笔试、面试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满分100分)。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教育基础理论、幼儿教育专业知识等)。笔试时间和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待笔试成绩公布后通知。

面试内容如下:

1)上课:展示10分钟的教育教学活动

2)专业技能测试

必考专业技能测试:命题美术、自备幼儿歌曲弹唱(2分钟)、

艺术歌曲清唱(2分钟)、成品舞(2分钟)

3)现场答辩:着重考察仪态仪容、语言表达能力和思维应变能力。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综合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并按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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