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级人民法院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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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2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

2. 报名时间:2013年3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30,下午12:00至16:30。

3.报名地点:杭州市西湖区马塍路6号,国家法官学院浙江分院北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接待大厅(武林巷)。

4.报名材料:报名表(请点击附件下载使用);1寸正面免冠近照2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就业推荐表、三方协议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查: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各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应不低于招聘人数的5倍,否则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

6.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于2013年4月13日(星期六)上午8:30至11:30在原报名地点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领取准考证的,可提前与招聘单位联系,经同意后在笔试开考1个小时前到考点现场领取。

(二)考试

应聘审判保障服务中心速录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和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应聘浙江法官进修学院工作人员,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1.笔试:笔试时间初定为2013年4月13日(星期六)下午,具体时间、地点请于2013年3月30日以后在浙江法院网查询。笔试内容以公共知识、法律知识和公文写作为主,满分为100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审判保障服务中心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浙江法官进修学院按1:4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就业推荐表、三方协议书)等相关证件原件。

3.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审判保障服务中心: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50%计入综合成绩,根据得分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技能考试人员。

浙江法官进修学院: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50%计入总分,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

4.技能考试:应聘审判保障服务中心速录员的考生,入围技能考试后,需要参加统一安排的亚伟速录技能培训,培训时间约15天,培训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培训结束后进行技能考试,并根据技能考试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

各环节考试成绩均通知考生本人。

(三)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并结合报考资格条件进行。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有入围者自动放弃的,在各岗位参加最后阶段考试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拟聘用人员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分别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浙江法官进修学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期为3年(含试用期6个月)。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

2.主管部门网站:浙江法院网(http://www.zjcourt.cn)。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主管部门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人事处:0571-87057686。

2.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0571-87053645。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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