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浙江省松阳县医疗卫生系统补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6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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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25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具体岗位(专业)的笔试科目见附件《2012年松阳县卫生系统补招卫技人员计划表》。

笔试时间为2012年11月17日。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专业)开考的比例(其中招聘计划数3名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30人及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实施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放弃面试的,在该岗位(专业)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然后按招聘岗位(专业)计划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专业)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并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松阳县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2.同一岗位(专业)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开考比例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3.报考人员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4.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6.本次招聘的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信息,统一在“中国松阳”门户网站或“松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松阳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松阳县卫生局8063642,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063903。

举报电话:松阳县纪委、监察局8063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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