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7宿迁市选聘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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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12

五、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报考专业认定以《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版,见附件2)为准,其他相关政策规定,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3)受到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不满3年的;

(4)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审批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

(5)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宿迁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6)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或者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现工作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即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六、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编办联合组织,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等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受理、资格初审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生在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选聘单位所属地相关部门联系(具体联系电话附后),网上报名技术问题可咨询市考试鉴定中心(0527—84353881)。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7年5月10日9∶00-5月22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5月10日9∶00-5月22日20∶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选聘单位资格初审;

报名网址:宿迁市考试鉴定网(www.sqrsks.com)。

标签:公告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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