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7绍兴嵊州市广播电视总台赴高校招聘播音主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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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8

(二)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考试,考试由专业测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采取先专业测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测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专业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总成绩按专业测试60%,面试40%的比例合成。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如有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缺额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有工作单位的拟聘用人员,在聘用之前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后办理聘用手续。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四、其他规定

(一)考生在报名中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根据嵊市委办发[2015]78号等文件规定,经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5年内不得调动。

(四)本次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均在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szldj.gov.cn/)公布,请应聘者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招聘信息中未尽事宜,由嵊州市广播电视总台按有关规定解释。咨询电话:0575-83332209(嵊州市广播电视总台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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