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长江航道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编辑:

2017-04-18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在考生中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用人单位网站或报名网站上公布。

2.面试拟于5月份进行,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其中在汉单位由局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成绩可向报名单位查询。

3.面试前由各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审核资料包括:

(1)接收毕业生

1)身份证;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就业协议书;

4)“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尚未派遣且可以开具2017年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的证明材料。

(2)留学回国人员

1)身份证;

2)毕业证;

3)教育部开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3)短缺专业人才

1)身份证;

2)毕业证;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满5年有效社保缴费证明和劳动合同(协议);

5)专业资格证书或资格文件。

(四)考核

对短缺专业人才要组织考核。考核侧重于了解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实际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少于3倍的,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未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按应聘人员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之和计算;博士研究生和短缺专业人才按面试成绩计算。

体检由各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在其所在地“三甲”以上医院进行,原则上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岗位任职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六)公示拟聘人选

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考察情况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在各用人单位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基本情况、拟聘岗位、综合成绩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其他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应在2017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

2.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及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咨询、监督电话:

各用人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长江航道局2017年度事业编制人员招聘计划》;

监督电话:长江航道局纪检监察处027-82764178;

长江航道局人事教育处027-82763534。

2017长江航道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就为朋友们提供到此,考生朋友们还可一键进入湖北公务员事业单位栏目查看更多信息~

标签:公告简章

免责声明

威廉希尔app (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