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质量技术监督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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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7

三、考试方式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为一份试卷,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二)测试内容

1、综合知识测试内容:

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综合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2、基本能力测试内容:

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阅读理解能力、判断推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必备能力等素质。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和培训机构。

(三)笔试时间:2017年4月15日上午9:00—11:30。

(四)笔试地点:南京市,具体考点详见准考证。

(五)考生须携带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六)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员的名单、笔试成绩及排名在江苏质监信息网上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江苏质监信息网上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七)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省特检系统岗位的资格复审由省特检院统一组织)。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证明材料均须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凡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选在江苏质监信息网公布。

(八)面试由省质监局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暂行办法》统一组织。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百分制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除岗位表中特殊说明外,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

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入最后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四、考察和体检

(一)根据招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组织考察对象,并进行组织考察。

(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因组织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省质监局录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办理使用手续

(一)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质监信息网、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使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的试用期管理按照本省和各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025-85012027、85012118;

技术咨询:025-83236083。

七、招聘工作监督

派驻纪检组,监督电话:025-8501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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