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2017年3月招聘公告

编辑:sx_wangha

2017-03-14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宽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要求,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2017年3月招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学研合作处业务员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

善于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进行各类科技项目的沟通、交流,能理解相关领域的技术概念,协助做好课题调研的有关工作如资料查询,相关材料的准备等。

三、招聘对象与条件

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理工科专业毕业,35周岁以下,具有一定的项目管理和组织能力,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和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有科技项目研究或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8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填写应聘报名表、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等扫描件材料EMAIL至:hr@1525.sh.cn。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9日至18日。

2、资格审查

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与上海市科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将共同对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择优收到考核通知。

3、招聘形式

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根据职位要求进行笔试和面试,按有关程序与要求进行,全程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4、身体检查

按照考核成绩,获得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起始日起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科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它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有关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邮箱:hr@1525.sh.cn

监督电话:23112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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